化妝品的技術要求應準確反映和控制產品的衛生、質量和安全。化妝品技術要求的各項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並根據化妝品申報資料的具體要求進行編寫。
(1)產品名稱
包括中文姓名和中文拼音姓名。產品名稱應當準確、清晰,能夠表明產品的真實屬性,符合化妝品命名的規定。
(2)配方成分
配方的成分應包括生產該產品所用的所有原料。所有原料都應按照含量降序排列,並註明其使用目的。化妝品所用原料應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的相關要求。
配方成分所用原料的中文名稱應當使用《化妝品原料中文名稱國際目錄》的標準中文名稱。原料無國際化妝品原料名稱(INCI名稱)或未列入《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的,應使用《中國藥典》中的植物名稱或化學名或拉丁名。
(3)生產技術
用文字簡述完整的制作過程。
(4)感官指標
產品內容物的顏色、性狀、氣味等感官指標依次描述,並用分號隔開。
(5)衛生化學指標
(6)微生物指標
感官指標、衛生化學指標、微生物指標等相關內容應當按照《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進行描述,確定檢驗項目和指標。如果表格提供的信息有助於理解測試項目,應使用列表。
(7)檢驗方法
應依次列出衛生化學指標和微生物指標的檢驗方法。
(8)使用方法
應闡述化妝品的使用及其註意事項。
(9)儲存條件
應根據產品包裝和產品穩定性的特點,闡述產品的貯存條件,如溫度、避光貯存等。
(10)保質期
產品的保質期應根據相關實驗結果確定,保質期的格式應標註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制使用日期。
二、基本要求
(壹)編制工作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技術標準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二)產品技術要求的設計、內容和數據應當符合公認的科學原理,準確可靠。
(3)文字、數字、公式、單位、符號、圖表等。產品技術要求應符合標準化的要求,引用的標準應準確有效。術語的定義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1.應使用標準漢字。使用的標點符號應符合GB/T15834的規定。
2.應使用GB3101和GB3102中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當表示數量時,應寫出單位。
3.參考標準或文件的目錄應準確列出。
4.引用的標準或文件應包括版本號或年份號以及完整的標準(文件)名稱。
5.如果引用的標準(文件)可以在互聯網上在線獲得,應提供詳細的訪問和訪問路徑。應給出引用標準(文件)的完整網址。為了保證可追溯性,應提供來源網站。
(4)產品技術要求中建立的檢測方法準確、精密,並經過方法學驗證。
(五)產品技術要求中有限定要求的,必須用明確的數值表示。我們不應該只使用定性的表達,如適當的數量或溫度。
(六)產品技術要求研究的實驗記錄應真實、完整、清晰、原始、可追溯。研究方法和過程應如實記錄,並在申請材料中充分體現。
(七)產品技術要求中使用的表格應在條文中明確提及。
1.表中不允許有表,不允許將表細分成子表。
2.每張桌子都要編號。表號由表和從1開始的阿拉伯數字組成,如表1和表2。當只有壹張表時,仍應給出號碼表1。
3.每個表格都應該有壹個標題。
4.每個表格都應該有壹個標題。表格欄目中使用的單位壹般應放在相應欄目標題中的數量名稱下,標題中不允許有斜線。
5.如果表格需要逐頁連接,則表格的編號、標題和(續)應在表格的每壹頁上重復。續表應重復標題和關於單元的陳述。
(八)產品的技術要求可能涉及知識產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負責知識產權認定。
(9)應使用國家法定部門認可的標準物質(包括標準物質和對照物質)。所用對照品為自行研制的,應按有關要求提交相應的鑒別研究資料和對照品。研究樣品應是配方明確、生產工藝穩定、具有代表性的產品批次。
(十)進行產品技術要求的研究,應當在能夠滿足產品技術要求研究條件的實驗室進行,並由相應的技術人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