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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黃松有

65438-0978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他在廣東省高級法院擔任書記員、助理法官、法官、經濟庭副庭長、第壹刑事庭庭長和審判委員會委員。

65438+1997年3月至今,任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政法委副書記。

65438+1999年6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人民法院院長。

5438年6月至2002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首席大法官。兼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常委,中央國家機關青年聯合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民事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2008年6月5438日至10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2009年8月,黃松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立案檢查。2010 1,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作出壹審判決,認定黃松有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被判犯有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他是1949以來,中國因涉嫌貪汙被調查的最高級別司法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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