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四)應聘人員須在2022年7月5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有用人管理權限單位的同意,並提供書面同意報考證明。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的人員以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不得應聘;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經歷年限截止到2022年7月5日。
以上是2022年濟南市長清區事業單位報考條件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