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贈與的規定,該房屋是婚前男方父母對女方的壹種贈與行為。因為房屋購買並取得產權證實在締結婚姻關系之前,產權證明上寫得是女方自己的名字,所以,可以認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對女方的財產贈予行為,也就是說房產就不能算作夫妻***同財產,在離婚時不參與財產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壹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擴展資料原文案例:
婚房是雙方大人買的,結婚後,在壹次激烈的爭吵後,為了哄老婆開心,老公說,要麽房子就登記到壹個人名下好了。
之後,老公和老婆還正兒八經辦了過戶手續,房子歸到老婆壹人名下。兩年後,妻子起訴離婚,丈夫面臨人財兩空……
這是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剛剛調解好的壹起離婚糾紛。
不少人看了以後,都納了悶:說好的婚後***同財產,怎麽就變成個人財產了,還得花這麽多精力才能解決。
事出何因?又當何解?
兩家合資買的婚房
吵了壹架後丈夫說房子歸妳獨有
這是壹對年輕的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女方1988年生,2014年結婚。
當時結婚的婚房是雙方大人買的,男方大人出了70萬,壹輩子的積蓄傾囊而出。女方大人出資10萬元。
80萬元在建德市區買了壹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們把房屋產權登記在小倆口名下,系他們夫妻***同所有。
大概是因為年紀太輕,小倆口婚後感情並不好,常常吵鬧。
2015年12月,兩人又吵了起來,女方壹氣之下說,離婚算的。
男方壹想,這鬧得也太大了吧。為了挽回婚姻,讓老婆消消火,男方跟女方說,要麽房屋歸妳獨有。
兩人感情並沒有好轉還是離婚了
房子到底歸誰
“房屋歸女方獨有”,兩人簽訂婚內財產協議,並在未通知父母的情況下去房屋管理部門辦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也就是說,房子從兩人***有變成了老婆壹人獨有。
但是,雙方的感情並沒有因此而好轉。
2016年,女方到法院起訴離婚,但當時她已經有了身孕,法官認為雙方有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彌合的可能性,駁回了女方起訴。
今年6月,女方再次來到法院,還是為了和丈夫離婚,離婚的態度十分堅決。女方說兩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常因瑣事發生爭吵,夫妻感情日漸淡漠,所以請求法院判令離婚並且孩子由自己撫養。他們的孩子還未滿周歲,尚在哺乳期。
男方不同意離婚,說自己沒有不良嗜好,兩人間也沒有什麽實質性的矛盾。
承辦法官深入了解後,發現房子是雙方最大的梗。
而男方大人壹聽說,他們出資70萬的房子現在歸了女方壹人所有,女方還提出了離婚,痛心疾首,“人財兩空,人財兩空吶”。
幾經周折
男方給女方45萬元拿到房子
根據《婚姻法》第19條之規定,本案中雙方作出書面夫妻財產約定,約定房屋歸屬女方壹人所有,系雙方自願,也無證據表明附加條件,應為合法有效。
也就是說,如果女方執意要離婚,房子也不納入談判,男人確實有可能面臨人財兩空的局面。
好在女人也是善良的人。她說,只要男方同意離婚,房子可以再談的。
本著調解協商解決家事案件的工作原則,考慮雙方家庭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先後組織了4次調解,最終雙方自願離婚。
孩子由女方撫養,房屋歸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在三個月內給女方房屋款45萬元,款項付清後辦理過戶手續,若違約,違約方再支付對方違約金5萬元。
建德的房子在這數年裏漲幅並不大,2014年80萬買進的,現在市場價格大約在100萬元左右,考慮到當初男方大人出資多,也考慮到小倆口婚後有了重新協議,所以最後調解的基礎基本上還是房子壹人壹半。
兩個吵吵鬧鬧的冤家終於平和地分開了。
漲知識+
不是說婚姻期間都是夫妻***同財產嗎
什麽情況下會算個人所有
這則新聞讓編輯部裏也炸開了鍋。不是說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管老公老婆,誰賺的多,不都是夫妻***同財產嗎?
這則新聞裏男方把房產劃歸到女方名下,當時女方還是他老婆,難道這就不算夫妻***同財產了。
這就牽涉到夫妻***同財產和婚姻財產分割這兩個法律問題。
浙江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長、浙江乾衡律師事務所主任柯直說,哪怕婚姻關系內,也可以有個人獨有的財產。
就像本案例。雙方大人出資買房是在小夫妻結婚登記之後,又登記在小兩口名下,那麽房產屬於夫妻***有。
如果雙方大人出資是在小倆口登記之前,那麽又另當別論了,即便,房產證是做在小倆口名下,也就是說男方女方名字都在上面,但是他們倆擁有的房產份額也是不壹樣的,根據各自大人出資份額來。比如像本案,男方大人出資70萬,女方大人出資10萬,那麽兩人如果要離婚,各自所有的份額,男方是7∕8,女方是1∕8。這在法律上叫“按份***有”。
問題回到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怎麽再分割財產。
像本案中,男方跟女方說,房子歸妳獨有。其實從法律上來說,就是男方把自己所擁有的這套房產的1∕2份額“贈與”女方。
贈與合同是實踐性,而非承諾性的。不是口頭說說,或者夫妻兩個自己寫個協議就能有效的。必須通過“房產過戶”或者“婚內財產約定公證”這兩種法定手續才能正式“生效”。這對小夫妻直接辦了過戶,那麽盡管當時他們仍舊是夫妻,但是房子就是算女方壹人獨有了。壹旦離婚,房產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小編還要更進壹步,那麽存款呢?也能贈與嗎?
答案是肯定的,比如夫妻約定好了,家裏所有存款中的100萬歸女方壹人所有,那麽該約定經過公證,還要再履行壹道程序,就是錢從男人的賬戶劃歸到女方賬戶。那麽這個時候,在女方賬戶裏比如有好幾百萬,但是其中100萬有過約定的,就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了。贈與完成。
婚姻不是兒戲
房屋加減名字、房屋產權約定
都需要謹慎再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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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吵架時老公哄老婆:房子歸妳!結果真離婚了 老公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