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婚內完成、離婚後取得收益的應認定為夫妻***同財產;婚前完成、婚內取得,但在婚姻關系建立後為取得該部分收益需要另壹方配合或付出較大的努力,雖不屬於夫妻***同財產,但法院通常會酌情判決向另壹方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婚內完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收益的,屬於夫妻***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6、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的婚前財產;
2、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4、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婚後***有財產包括:
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或實物;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為了鼓勵和表揚勞動者而向其給予的貨幣或實物;
2、生產、經營的收益。夫妻壹方或雙方從事個體經營、租賃或承包經營所得的收益為夫妻***同財產。如配偶壹方或雙方以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從事工商業生產活動、以個人合夥的名義從事合夥生產經營、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貨幣或實物;
3、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內容,其中人身權只能由作者、發明創造者所享有;而對於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權利人可通過轉讓或許可使用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而獲得收益,其收益屬於夫妻雙方***同所有;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壹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同財產。如夫妻壹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壹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壹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壹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願,夫妻壹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雙方***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1、雙方協商決定;
2、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3、給予補償的原則;
4、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收益是否是夫妻***同財產的認定方式:如果系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知識產權收益,除另有約定外,就是夫妻***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夫妻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同財產:
(壹)壹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壹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壹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