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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撤訴第壹場訴訟,威馬專利侵權案仍未了斷

[?億歐導讀?]?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已經對2018年起訴的案件進行撤訴,並於2020年1月得到四川省高院的準許。但該案僅是吉利與威馬專利訴訟的壹部分。

作者丨張宇喆

編輯丨張嫣

在與吉利的專利侵權糾紛中,威馬汽車取得了第壹場訴訟的勝利。

在2018年10月、2019年8月,吉利方面以不同主體起訴威馬。近日,億歐汽車獲悉,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已經對2018年起訴的案件進行撤訴,並於2020年1月得到四川省高院的準許。

2月12日,威馬汽車相關人士於對億歐汽車表示上述消息屬實。同時,他表示:“威馬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威馬始終堅持正向研發、自主開發,並註重知識產權的保護。”

2020年1月12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與威馬中德汽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侵害商業秘密糾紛壹審民事裁定書》。《裁定書》中稱:

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與被告威馬中德汽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鐘幸原、寇芯晨、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壹案,本院於2018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自願撤回起訴,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準許。

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第壹款規定,裁定如下:準許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撤訴。案件受理費1391800元,減半收取695900元,由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負擔。

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壹級制造子公司,主要承擔SUV車型吉利遠景SUV(全球鷹GX7)的研發和生產制造。有消息稱,吉利方面認為,威馬EX5的部分設計抄襲了吉利遠景SUV車型,但威馬方面堅稱全部為自主開發。

已被吉利撤訴的上述訴訟,僅是吉利與威馬專利訴訟的壹部分。

2019年8月30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再次以侵害商業秘密的名義向國家高院提起訴訟,被告方則是威馬汽車以及旗下的四家子公司——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而這次的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引發各界關註。

本次案件糾紛已於2019年9月17日在上海高院正式開庭。該案件由於最終采用非公開審理,非相關人員無法旁聽,訴狀也未公示。因此,外界也難以獲得該案件的具體信息。

目前,吉利與威馬的專利訴訟案仍在博弈之中。有專家表示,關於本次訴訟的最大難點在於舉證,預計案件的審理不會短時間結束,除非二者在庭外達成和解。

編輯:張嫣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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