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辦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時應提交哪些文件
(壹) 必須提交的文件:
①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登記申請表壹份(相關表格可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www.cnipa.gov.cn下載)。
② 圖樣壹份。
③ 圖樣的目錄壹份。
(二) 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
① 布圖設計在申請日之前已投入商業利用的,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4件樣品。
② 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的,還應提交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登記代理委托書。
(三) 此外,申請人還可以提交:
① 包含該布圖設計圖樣電子件的光盤。
② 布圖設計的簡要說明。
申請文件的形式要求
(1)圖樣:包括該布圖設計的總圖和分層圖,以適合A4紙的大小打印在A4紙上;每頁紙打印壹幅圖;當圖紙有多張時,應順序編號。
(2)圖樣的目錄:應寫明每頁圖紙的圖層名稱。
(3)樣品:所提交的4件集成電路樣品應當置於專用器具中,器具表面應當貼上標簽,寫明申請人的姓名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名稱。
(4)簡要說明:說明該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結構、技術、功能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5)光盤:光盤內存有該布圖設計圖樣的電子文件。光盤表面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姓名和集成電路名稱。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辦理流程
申請——審查——受理通知書和繳費通知書——登記公告——登記證書
常見的不受理原因
(1)未提交布圖設計登記申請表或者布圖設計的復制件或者圖樣的,已投入商業利用而未提交集成電路樣品的,或者提交的上述各項不壹致的;
(2)布圖設計自創作完成之日起滿15年的;
(3)布圖設計自首次商業利用之日起滿2年的;
(4)申請類別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其屬於布圖設計的,例如電路板設計;
(5)未按規定委托代理機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