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範圍是什麽?
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調查所訂立的技術合同。相關項目包括:
1,與科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相關的軟科學研究項目。
2、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
3.其他專業項目。屬於這些內容的合同,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適用稅收貼花。至於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壹般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合同也沒有蓋章。
二、技術合同如何蓋章備案
1.註冊:首次申請認證註冊的用戶必須先註冊。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到當地技術。
營銷處進行註冊,註冊員給出“用戶名”和“密碼”。
2.填寫:賣家登錄系統,選擇“合同申請”,打開壹個新的登記表,填寫完畢後按“提交”,完成壹份合同的網上申報。
3.提交:網上申請,申請人須在30日內將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發送至選定的合同登記站進行確認登記(或郵寄提交),合同登記員將對合同文本進行核對。
4.確認登記:登記人員應當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內完成技術合同的確認登記工作,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不予登記,並做好記錄。
三、技術合同受托人的主要義務是
1.調查和論證技術項目;
2.發現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方進行補充和修改;
3、利用自身的技術知識和人才優勢,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咨詢報告或答疑;確保咨詢報告和意見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
4.應委托方要求,對委托方提供的技術信息和資料,應按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保密,只有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能引用、公開和提供給第三方;
5.維護客戶的技術和經濟權益。在合同有效期內,與委托方的競爭對手就類似技術項目訂立技術咨詢合同的,應當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百四十三條* *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權利義務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條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和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轉化、應用和推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條壹般包括工程名稱、標的物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資料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利益的分配方式、驗收標準和方法、條款和術語的解釋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