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是指在發明創造的內容向社會公開,並且該發明創造對社會具有法定利益的前提下,國家依照法定程序授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在壹定期限內的專有權利。專利屬於知識產權的壹種,因此也具有知識產權的特征,即時間性、地域性、非個人性和排他性。
時效性是指專利權人的專有權只在法定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不再享有該發明創造的專有權,原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成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使用的社會公共財富。地域性是指專利權壹般只在授予權利的國家有效,原則上在其他國家不被承認和保護。
專利權的定義
無形,又稱非物質性,是指專利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沒有物質形態,客觀上不能被人們實際占有。排他性是指除專利法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排他性也叫“獨占性”或“壟斷性”。
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客體,是指依法應當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我國專利法所說的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可以長期保護,但授權標準高,程序耗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