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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條件之壹為

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條件之壹為獨立舉辦或作為重要舉辦者參與舉辦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

拓展內容:

除上述條件外以下幾點也是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重要條件:

1、通過企業大學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

2、參與組建行業性或區域性產教融合(職業教育)集團。

3、承擔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任務。

4、近3年接收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學生(含軍隊院校專業技術學院)開展每年3個月以上實習實訓累計達60人以上。

5、承擔實施1+X證書(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任務。 

6、與有關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開展有實質內容、具體項目的校企合作,通過訂單班等形式***建3個以上學科專業點。

7、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建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或者捐贈職業院校教學設施設備等,近3年內累計投入100萬元以上。

8、近3年內取得與合作職業院校***享的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9、產業基礎是產教融合型企業的重要基礎,只有具備壹定的產業基礎,才能夠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實踐機會,也能夠為企業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同時,產教融合型企業也需要具備良好的市場前景,能夠滿足市場需求,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

10、產教融合型企業需要具備壹定的教育資源和管理能力,能夠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同時也需要具備壹定的管理能力,能夠有效地管理學生和企業的關系,確保企業與學生的雙方利益最大化。

11、企業需要具有壹定的創新能力和技術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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