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為加快我省科技體制改革進程,促進科技與經濟的有效結合,提高我省產業技術水平,適應我省科技發展需要,加強對江西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組建與運行管理,保證中心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目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強技術創新體系、能力的建設,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中間環節,提高現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為企業規模化生產提供技術支撐,培養並吸引壹批高水平、高層次的科技人才,促進我省科技創新體體系的建設。
1)有可能整合整個產業的合力,這樣才能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才能鼓勵生產企業兼並聯合,盡快實現規模經濟,以提高生產集中度和市場占有率。
生產集中度的提高將會帶動壹大批相關企業的發展,使我國的經濟得到迅猛的發展,同時又能解決我國壹大批人員的就業問題,在壹定程度上使我國的秩序得到穩定;市場占有率的提高將會使我們的產品普及,使基層醫療單位能夠用上物美價廉的好B超,讓經濟落後地區的人們不再受到昂貴的超聲檢查費用的困惑。
2)將會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發展成為集科研、生產、銷售為壹體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更會發展成為培育具有超聲專業人員的教育基地,為國家輸送優秀的科研人員。將會扭轉國家因基礎研究人才的流失使得我國超聲診斷技術的基礎研究工作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這對我國超聲診斷儀產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基礎。
3)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知識不再會沿襲陳舊的保守架構,將會以不同的方式實現知識***享,使我國的創新技術迅速得到普及和發展。
4)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與高校的合作將會進壹步的被推動,擴大了知識、技術的來源,更容易凝聚知識與技術的亮點,使我國超聲技術得到良性發展。
希望具有遠見的超聲企業能深刻領悟以上所述的重要性,建設現代化的科研、生產基地;培養大批研發人才為國內超聲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為我國超聲診斷行業的興衰起到推動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