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包括相應的子女就學政策;相應的社會保障政策;創業創新、醫療、文體、交通、出入境簽證等優惠政策和便民服務。
“鄂江人才計劃”資助的對象和類別
主要圍繞新材料、現代醫藥、高端裝備、電子信息四大新興產業,以及通用航空、氫能、電子化工等重量級未來產業。
主要包括領軍創新團隊項目、領軍創業團隊項目、創新人才項目、創業人才項目和直接認定人才項目五大類,根據項目的先進性和成熟度分為A+、A、B、C、D五大類。
領先的創新團隊
領軍創新團隊是指依托上虞企業或高校研發平臺,致力於創新成果產業化的優秀團隊。壹般情況下,應滿足以下條件:
1.由1個團隊領導和至少5個核心成員組成。組長年齡壹般不超過55歲,核心成員平均年齡壹般不超過50歲。入選後,團隊負責人和第壹、第二核心成員應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聘用期應在5年以上。
2.團隊負責人和第壹、第二核心成員壹般應取得博士學位。這兩年,他們要麽創新,要麽不沈澱。引進前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及以上職務,或在跨國公司、知名企事業單位擔任高級技術職務三年以上。
3.團隊負責人在國內外相關研究領域享有較高的學術地位和聲譽;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處於科技領域前沿或行業水平。預計研究成果可達到國際領先或國內壹流水平。
4.支持單位成立1年以上。產業化創新團隊依托企業良好的經營狀況、健全的技術創新體系和完備的配套措施,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礎和條件。R&D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的3%以上,核心技術水平必須在國內同行中處於領先地位。基礎研究創新團隊的依托單位應當為團隊提供科研經費、研發場所、儀器設備等條件,並承諾建設期間投入的配套資金不低於財政支持資金。
領先的創業團隊
領軍創業團隊是指帶著技術、項目、資金來上虞創業,能夠引領和帶動我區產業發展的優秀團隊。壹般情況下,應滿足以下條件:
1.它由1個校長和至少5個核心成員組成。校長壹般不到55歲,核心成員平均年齡壹般不到50歲。
2.團隊負責人壹般應取得博士學位,第壹、第二核心成員壹般應取得碩士以上學位。這三年,余創業還是沒有安家。引進前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在跨國公司、知名企事業單位擔任高級技術管理職務三年以上。
3.團隊成員專業結構合理,關聯性和互補性強,形成了完整的實現預期目標的創新鏈;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領先、國內壹流水平,技術成熟並已進入產業化階段,符合我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
4.依托企業成立3年內或未註冊落戶的,註冊資本壹般不低於500萬元,實際到位不低於300萬元。團隊負責人及核心成員的貨幣出資不低於200萬元。團隊負責人為企業主要創始人和第壹大自然人股東,或團隊核心成員合計持股不低於50%且其中壹名核心成員擔任技術總監或副總經理以上職務。
5.企業經營正常,成長性良好,目標產品具有壹定的市場前景;企業有從事產業化項目所需的資金,後續資金有保障;企業在技術、人才、土地、設備、環保、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好的保障。壹個企業只能申報壹個創業團隊。
創新人才工程
創新型人才是指我區用人單位從國內外引進的優秀高層次人才。壹般情況下,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有博士學位。
2.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較高科研水平和較強科技創新能力,或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金融機構擔任高級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3.申請人掌握的核心技術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高的創新能力,研發水平和成果得到同行認可,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
4.申報人應在申報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合同或意向協議,承諾自選調生名單公布之日起1年內在崗。用人單位成立時間應大於1年。
5.申請人在申報時尚未回國,或在過去1年內來上虞工作。入選後須辭去境外工作或無境外工作,且專職從事危險工作不少於5年,每年從事危險工作不少於9個月。在雇主的海外分支機構工作視為在雇主工作。
6.對急需業績突出或從事“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研究的人才,學歷、專業崗位等申請條件可適當放寬,但壹般不超過壹個例外。
創業人才項目
創業人才主要是指來上虞自主創業的優秀高層次人才。壹般情況下,應滿足以下條件:
1.碩士以上學歷。
2.具有海外創業經歷或在知名企業擔任高級技術職務3年以上,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3.依托企業成立3年內或未註冊落戶,註冊資本壹般不低於200萬元,申請人為主要創始人和第壹大股東或第壹大自然人股東,自有資金占創業資金30%以上,本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654.38+0萬元以上。獲得三輪以上融資的人才企業,經評估可適當放寬人才自身比例。
4.已落戶的創業人才項目產品應具有核心技術,並處於中試或產業化階段;未落戶的創業人才項目具有國際國內先進技術成果,或能填補國內空白,產業發展潛力大。
5.申請人承諾自入選名單公布之日起1年內登記落戶。入選後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且從業時間不少於5年。壹個企業只能申報壹個創業人才。
6.對產業化成熟或核心技術特別先進的創業型人才項目,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崗位、工作年限等申報條件,但例外情況壹般不超過1項。
上述四類項目中,對在境外獲得博士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青年人才,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並適當提高人選比例。申請人不得通過多個用人單位同時申報。除研究成果和技術水平有重大創新突破外,累計申報不得超過2次。
人才項目的直接識別
頂尖人才、領軍人才、青年人才、專家推薦、屬地推薦等。可以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級別的人才。
申請被直接認定後,申請人可繼續參加1大賽評選或集中評審,按照就高原則確定人才類別。
“鄂江人才計劃”的申請與評估渠道
分為大賽評選、集中評審、申請認定三種方式。
競賽選擇
將於6月上線,敬請期待!
集中審查
根據項目征集情況,會適時舉辦。
直接識別
馬上舉報,馬上鑒定。
詳情請聯系cjol:
0575-8221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