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之前沒看過,那我覺得舊版和新版都還可以。
另外,妳說的哪個版本有爭議,從時間上來說是老版本。
新聞如下:
因《金庸武俠全集》發表評論,香港何明版權代理公司及原作者金庸向文化藝術出版社提起司法訴訟。在文化部和江蘇省有關負責同誌的關心下,訴訟雙方於2月16日在寧簽訂了和解協議,江蘇省委副書記李源潮主持了和解儀式。至此,壹場長達兩年的法律糾紛終於在握手言和中解決。
文化藝術出版社與香港何明版權代理公司約定於2月23日1996出版《金庸武俠全集》,為期四年。由於授權轉讓給第三方,產生司法糾紛。經過友好人士的多次善意調解,文化藝術出版社、香港何明版權代理公司和金庸先生本著整理解決問題、消除誤解、實事求是、尊重他人的原則,經過坦誠協商,達成和解條款。文化藝術出版社就壹些錯誤向金庸鄭重道歉,並做了適當的自我批評。金庸表示理解,願意接受道歉。雙方承諾不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向對方提起司法訴訟或要求。雙方還真誠承諾,除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歷史討論外,從今以後不再發表任何針對對方的不友好的法律言論。
據此,香港何明版權代理公司和金庸分別向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回了對文化藝術出版社的訴訟。文化藝術出版社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回了對金庸的起訴。由於雲南人民出版社未能遵守合同,擅自出版《評龍八部》是此次版權糾紛的重要原因,文化藝術出版社將繼續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人民出版社提起法律訴訟。文化藝術出版社按和解協議確定的金額支付金庸版稅,並將雲南人民出版社《奔天龍八部評論》的版稅劃撥給香港何明版權代理公司。
關於金庸與五位批評家的相互訴訟,金庸表示感謝批評家對其作品的關註,對批評家提出的文學批評意見表示尊重,但並不認可、贊同、同意、接受所有的批評家。如果批評者對文藝創作有不同看法,那也是文藝觀的差異,與學術造詣高低無關。文化藝術出版社說服5名審稿人與金庸達成和解,金庸和5名審稿人已正式同意向法院申請撤銷對對方的起訴。
新任中國藝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文化藝術出版社社長王文章高度評價雙方和解。王文章認為,這起涉及內地和香港的出版和知識產權糾紛,能夠在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情況下,通過調解協商,合理合法地解決,雙方的友誼得以恢復,對兩地未來的文化和出版發展將產生良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