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經濟學家的實踐充分證明,貿易戰略越開放,國際參與越深入,經濟表現越好。相反,貿易戰略越封閉,與國際經濟的隔絕程度越深,經濟表現越差。1996年5月7日,世界銀行最新發布的《世界經濟展望與發展中國家》報告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速度與其參與經濟全球化程度之間存在密切的因果關系。參與經濟全球化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相反,面對經濟全球化,經濟會順利發展。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在過去的10年裏,東亞地區參與經濟全球化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迅速實現了2%的平均經濟發展速度,東亞以外的其他發展中國家也實現了1.5%的平均經濟增長率。相比之下,緩慢或緩慢參與國際經濟的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相當緩慢。壹般來說,迅速參與國際經濟的發展中國家不僅經濟增長快,而且增長穩定。在過去的10年間,前者的國民經濟發展速度超過了後者的50%。發展中國家相當多的學者對經濟全球化持否定和反對的態度。他們認為經濟全球化只對發達國家有利,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在這些人眼裏,全球化只是進壹步剝削世界窮人、讓富人更富的工具。”我國壹位學者明確指出:“世界經濟壹體化的結果往往是資本流向全世界,利潤流向西方。”這些學者認為,發展中國家必須擺脫經濟全球化的束縛,走民族主義道路,積極發展南南合作,以發展中國家內部的區域經濟壹體化取代全球經濟壹體化。細看上述發展中國家學者的觀點,我們不難發現,這些觀點其實只是普雷維什“中心-外圍理論”的翻版。這其中的核心就是當時的國際貿易格局只對發達國家有利,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普雷維什指出,當今世界分為兩大體系,即由發達國家組成的中心體系和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外圍體系。中心國家是技術的創新者、成品的生產者和經濟利益的獲得者,而外圍國家是技術的模仿者、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中心的子公司。他們之間的貿易關系是中心向周邊出口工業制成品,周邊向中心出口初級產品。由於制造業技術水平和生產率高,制造產品價格低,需求的收入彈性小,雙邊貿易的結果是經濟剩余流向中心國,外圍國處於被剝削的附庸地位,難以實現真正的經濟發展。因此,發展中國家要實現經濟發展,必須切斷與中心國家的經濟聯系,實行內向型經濟發展戰略,堅持“集體自力更生”原則,以南南合作和發展中國家間的區域經濟壹體化對抗由發達國家組成的中心體系。普雷維什的“中心-邊緣”理論被證明是極其片面的,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就連這壹理論的首倡者普雷維什也完全拋棄了“中心-外圍理論”的核心——中心與外圍利益完全對立、外圍為了實現經濟發展必須切斷與中心的聯系的觀點,轉而強調中心與外圍的相互依存關系。在代表普雷維什後期思想的《依賴、發展與相互依存》壹文中,他反對中心區的財富基本上是由外圍區創造的觀點,認為這種觀點忽視了中心區技術大進步的影響。普雷維什指出,中心和外圍的利益越來越有可能趨同,特別是“在外圍地區使用中心地區不斷更新的技術,也將為雙方帶來毋庸置疑的好處”。發展中國家尋求經濟發展的明智之道不是“切斷與中心的聯系,而是明智地利用這種聯系”。否定經濟全球化的人,對壹些發展中國家流行的民族主義發展道路高度推崇,認為這是“對第三世界未來的新探索”。不可否認,當代發展中國家的民族主義在理論上是合理的,但作為壹種發展路徑,本質上是反導向的,是壹種借用民族傳統排斥現代文明的非理性思潮。特別是經常與極端保守的宗教結合,以禁欲主義壓制人們對現代世俗生活的追求。對於這些學者來說,用南南合作和發展中國家內部的區域經濟壹體化來取代全球經濟壹體化是不可行的。當然,南南合作和內部區域經濟壹體化無疑比排斥任何國際分工的發展道路更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然而,實踐表明,它在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好處微乎其微。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南南合作的經濟意義遠沒有那麽重要。早在20世紀50年代,發展中國家為了滿足以排除國際經濟聯系的進口替代工業化的市場需求,就開始實施區域經濟壹體化。然而,近半個世紀的實踐表明,發展中國家的區域經濟壹體化並不成功。衡量區域經濟壹體化成功與否最基本的標誌是貿易創造效應,表現為扣除貿易轉移效應後的區域內貿易增加值。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在1990中,主要發展中國家的區域經濟集團內部貿易額占區域貿易總額的比重普遍低於15%,而歐洲國家的這壹指標在1990中超過了60%。這說明即使不扣除貿易分流效應,發展中國家區域經濟集團內部貿易的增加值也是微乎其微的,有的甚至出現壹定程度的下降。究其原因,在於發展中國家區域經濟壹體化難以克服的內在缺陷。這種缺陷主要表現在:(1)發展中國家普遍收入水平較低,國內市場狹小,難以大量吸收其他成員國的商品。(2)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差不多。國內產業主要是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產業、產品、工藝、技術高度結構化,無法形成緊密的縱橫分工。與此同時,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成本迅速增加,合作經濟規模較小,無法形成旨在分享規模利益的約定分工。(3)雖然組成經濟集團的國家在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上差別不大,但在貿易政策、經濟政策甚至文化傳統和政治制度上差別很大。這種差異阻礙了經濟集團內部貿易和經濟政策的協調,往往使區域內貿易和經濟自由化的措施得不到實施或不能按時實施。此外,發展中國家經濟集團的政策協調還面臨以下兩個特殊障礙:第壹,對於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關稅是壹國財政收入的重要甚至主要來源,這給區域集團成員統壹關稅,特別是降低關稅造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礙。第二,貿易和經濟政策的統壹往往導致苦樂不均,需要建立類似歐洲“農業基金”的機制,對利益受損的成員國進行補償。然而,由於財政資源有限,發展中國家難以承受這種資金帶來的沈重負擔。(4)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的目的不僅僅是獲取靜態利益,更重要的是通過貿易在長期內促進其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然而,發展中國家的區域經濟集團成員普遍技術水平較低,缺乏現代經濟結構,因此無法通過發展區域內貿易來促進其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不可否認,由於各國情況不同,經濟全球化的“蛋糕”份額不可能完全均等。由於某些原因,發達國家在當前全球經濟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短期內發達國家將獲得更大份額的“蛋糕”。但是,絕不能認為經濟全球化只對發達國家有利,對發展中國家有害,更不能認為經濟全球化是發達國家掠奪發展中國家的工具。應該明確,經濟全球化總體上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為發展中國家實現經濟發展、趕超發達國家提供了巨大機遇。發展中國家應抓住這壹機遇,發揮比較優勢,積極參與國際分工,通過參與謀求生存和發展。否則,如果我們回歸傳統,像過去壹樣走內向型發展道路,那麽結局將會像過去壹樣是停滯甚至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