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碩士和專業碩士在以下八方面有不同:
壹、培養方向不同
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普通碩士教育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授予學位的類型主要是學術型學位;而專業碩士是具有職業背景的碩士學位,為培養特定職業高層次專門人才而設置。
二、招生條件不同
專業碩士要求報考者有壹定年限的工作經歷,而普通碩士則不需要。絕大多數專業碩士還要求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單位推薦等。
三、招生考試不同
對學生來說,普通碩士的招生考試只有年初的“統考”,而統考以外的專業考試則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閱卷。專業碩士的招生考試有10 月份的“聯考”和年初的“統考”兩次機會,考生可以自行選擇,而這兩大國家級別的考試的專業考試,也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閱卷。
四、入學難度不同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壹考試(統考)完全是嚴進寬出的代表。據統計, 2005 年研究生考試考生人數為117 萬,招生人數只有32 萬,錄取比例為3.7:1。北大、清華、復旦等名牌大學,以及微電子、信息科學、生物醫藥、世界經濟、國際金融等熱門專業,由於報考者眾多,錄取率更低。據了解,壹些名校熱門專業的錄取比例甚至為70:1。而壹些二流學校的冷門專業卻年年招不滿。因此,入學難度取決於考生報考的學校和專業。
專業碩士的招生考試有10 月份的“聯考”和年初的“統考”兩次機會,考生可自行選擇。這兩大國家級別考試的專業考試,是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閱卷。不同專業的入學難度各不相同,熱門專業相對難壹些。例如,2004 年上海復旦、交大、財大三所高校MBA 的錄取比例在6:1 左右;2004 年全國法律碩士錄取率則不到10% 。此外,“聯考”和“統考”的難度也不壹樣,由於“統考”考生遠多於“聯考”考生,考試競爭激烈程度自然也大。不過,“聯考”的考試雖容易,但錄取時更看重申請者的工作背景和經驗。
五、學習方式不同
普通碩士: 全日制學習。壹般為3 年。
專業碩士:半脫產,學制2-3 年。
六、學習費用不同
普通碩士錄取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定向)的碩士生按國家規定享受免學費待遇。錄取為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的碩士生須繳納學費,壹般為8000 元/年,不同專業有所不同。對於自籌經費生、特困生等考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者商業貸款緩解學費的壓力。
專業碩士學費按照不同專業類別差別較大。例如,MBA 的學費要十幾甚至幾十萬元,而工程碩士的學費壹般為3-4 萬元。專業碩士學位壹般不能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七、文憑頒發不同
與普通碩士不同,大多數專業碩士只授予學位證書,沒有學歷證書。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建築學碩士等,就同時頒發學位和學歷證書。大體來看,“統考”生拿“雙證”,“聯考”生拿“單證”。
八、認可度不同
普通碩士:由於是全日制正規大學碩士畢業,擁有學歷、學位雙證,因此社會對這樣的畢業生的認可度非常高。但企業在招聘時也會考慮到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弱點:光有理論,經驗不足。特別對於碩士專業與本科專業方向完全不同,又從無相關工作經驗的求職者,企業會有所顧忌。建議這類畢業生通過實習、兼職或考職業證書來加強自身的競爭力。
專業碩士:參加1 月份統考的MBA 能拿雙證,而工程碩士目前只能拿學位證,因此對專業碩士的市場認可程度略有差異。當然,隨著近幾年專業碩士種類不斷增多,報考人數連年上升,因此人氣帶動了市場效應,其認可度和求職地位也逐漸上升,很多企業不再苛求學歷證書,而是更關註專業學位證書本身的含金量。
擴展資料:
碩士研究生,即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簡稱碩士生,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考上了碩士,讀碩士等,正是指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是本科之後的深造學歷,與本科生相比研究生教育更註重培養學生的研究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該學科科研教學的能力。
碩士是壹個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碩士研究生正常畢業並達到學位授予要求以後授予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按學習方式劃分,我國碩士研究生劃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培養模式,2017年開始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
全日制碩士的招生考試主要是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簡稱"統考"),英語、思想政治理論、高等數學等公***科目由全國統壹命題,專業課主要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部分專業通過全國聯考的方式進行命題)。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主要分為初試和復試,初試通過以後才有資格參加復試, 被錄取後,獲得研究生學籍。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非全日制
2017年之前主要是指在職研究生,大多只授予學位而未納入國家公認學歷範圍。在職教育的學習方式比較靈活,為在職攻讀,招收在職人員且部分專業要求工作經驗、以業余時間學習為主。其考試方式考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進行,名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簡稱“聯考”。
2017年取消“在職研究生”稱號,研究生入學考試統壹納入統考,在學習方式上劃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者執行相同的考試,劃定相同的分數線,具有同等的培養標準,畢業時同時具有學歷與學位證書。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都可招收應屆畢業生與在職人員,上課與課程安排,住宿等待遇部分院校實行方式相同。
2017年取消“在職研究生”稱號,設立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入學考試統壹納入統考,在學習方式上劃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前者指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進行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後者指在學習期間仍在原工作崗位承擔壹定工作任務的研究生。兩者執行相同的考試,劃定相同的分數線,具有同等的培養標準,畢業時同時具有學歷與學位證書。除部分專業外,全日制與非全日制都可招收應屆畢業生與在職人員。
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條件基本與往年相同,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要求。而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除了要達到學歷及年齡要求外,還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者,除要符合報考全國統考各項條件外,還要求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
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