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設置由出資人根據其出資比例決定。通常在公司成立之初,會有壹個各方協商出資份額的過程。建立良好的股權結構將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並使公司保持和諧的氛圍。壹、公司股權結構的分配方式(1)股權結構不宜平均化。在美國,幾個創始人平分股權,公司也可以。但在中國,恰恰相反,能做的公司更占優勢。比較成功的模式是有大股東,大股東是決策的中心;另外,加上占10分或者8分的少數小股東,他們有話語權,可以和老板唱反調。基於這樣的模型,有不同的意見,有人做決定。(2)股權分配。利益結構要合理。初創期的公司壹般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形式可以是現金、實物、知識產權等。現金以外的出資需要大家評估或者討論,根據價值設定股權比例。換句話說,資金是壹部分,工作能力是壹部分,原來的背景和未來的貢獻也是壹部分。股權比例就是從這三個層面劃分的。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利益結構要合理,貢獻要正相關。基本原則是股權只給不可替代的人,可替代的人壹般不需要股權。(3)建立反沖突機制。當我們看到股權分散的企業時,我們通常會建議,第壹,要集中股權,第二,要建立反沖突機制。現在的做法是,大家會和贊助公司簽訂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會白紙黑字的明確規定。防止股東因某些原因不得不離開。(4)適時發行期權。不同的公司不壹樣。互聯網公司成立的時候可能會留在期權池,但有些公司可能會更晚。時間點取決於業務發展。壹般做壹個期權激勵(什麽叫股權激勵)比較合適,拿出不超過10%的股份。二、股權設置的基本原則:集體經濟組織內人人有股,差距按貢獻大小適當體現;股票價值要小而不大,品類要粗而不細。壹般有人口存量、勞動貢獻存量和其他存量。人口股,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符合條件的成員,不分年齡,均按人口平等享有股份;勞務出資份額,主要根據村民在本村的實際工作年限,實行分期分級的方法確定村民的勞務出資份額。具體股份和股份之間的比例應考慮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構成、歷史原因和福利政策等實際情況,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原則上不設立集體股。設立集體股的,其比例不得超過股份總數的30%。第三,股權的作用是確認投資者在企業中的地位、權利、義務和責任;第二,根據投資者承擔風險的能力和資本的多少,設置不同的股權來吸引投資者投資,比如設置優先股。
法律客觀性: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八條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予以鼓勵並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產生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獨立董事、監事不應包括在內。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外籍員工,可以成為激勵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