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今樂壇的發展趨勢來看,抄襲是很難界定的,有很多經典的歌曲都有著相似的旋律,之只能說明人們對美的事物的壹致的認可。對於美的事物來講,既然是好的東西,第壹人創造了出來,也不能去阻止其他人去追求美好的事物,知識產權也不能適用於所有的東西。就抄襲本身來講,究竟是原創還是仿造,是很難得知真偽的。仿造的音樂聽是當然可以聽的,也會很好聽,但是旋律不夠有創新性。從專業角度來講,好聽的音樂不僅僅是旋律好聽,還需要豐富和聲和樂曲動機主題什麽的才能達到更精彩的效果。
好看的皮囊千篇壹律,音樂也是壹樣,好聽的旋律就那幾種,聽得多了,就會有很多有相似性,旋律好聽供人欣賞品鑒,讓聽的人心情愉悅,聽的舒服,就達到了做音樂人的最初想法。事實上,音樂的抄襲是很難有壹定的界限,或者說是很難鑒別出來的。對音樂本身來講,只要聽著好聽,這首歌曲就是成功的。對於聽歌的人來講,喜歡就多聽,不喜歡就不聽。
我們不必浪費時間去糾結歐陽娜娜這首歌的原創性,當我們想聽過之後感覺很舒服,很喜歡,很好聽,這些就足夠了。我們聽音樂聽的也不僅僅只是旋律,我認為更重要的還是歐陽娜娜的個人魅力對我們的吸引,這包括歐陽娜娜本人甜美地聲音,氣質、才華出眾,性格溫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