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後首套房認定為個人名下首套房。
2、離婚前夫妻雙方沒有房貸記錄,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選擇由壹方申請貸款,另壹方辦理購房貸款擔保或者選擇由雙方***同申請貸款,但需要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等手續。
3、離婚前夫妻雙方有房貸記錄,且戶口沒有在壹起,雙方再次購房時都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雙方均為單身,只要符合當地房地產政策,即可購買首套自住房。
男方出的首付,離婚後分配的情況如下:
1、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那麽離婚後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要求分割或賠償。但如果女方能夠證明自己也曾為購房提供過資金或貸款,可以依法要求返還;
2、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那麽離婚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配。如果男方出資付清首付,但後續房貸和房產維護費用都是夫妻***同承擔,可以考慮按照二者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男方出資購買房屋,但夫妻之間存在其他財產爭議,可以綜合考慮夫妻財產狀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
3、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但男方出資購買並支付首付,那麽可以考慮將房屋作為夫妻***同財產進行分割。在分割時,可以綜合考慮夫妻財產狀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離婚後的房產歸屬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便合理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建議在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明確雙方財產歸屬,以避免後續財產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