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李佳琪申請了“OMG to buy it”作為聲音商標,這是非常容易識別的。為什麽被拒?

李佳琪申請了“OMG to buy it”作為聲音商標,這是非常容易識別的。為什麽被拒?

為什麽被拒?具體原因如下:

第壹,商標不能隨便註冊,商標使用的詞匯也需要審核

現在申請商標似乎是壹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特步不服,阿裏巴巴的阿裏媽媽、阿裏爺爺等舶來品商標帶動了舶來品商標的熱潮。這些舶來品商標壹次次沖擊著人們的視線,似乎讓人覺得申請壹個商標非常容易。但實際上,申請商標並不意味著他們想申請就申請。申請商標是可識別的功能,但商標申請使用的詞匯也是壹定的。

第二,公眾詞語和帶有宗教信仰的詞語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李佳琪申請了聲音商標?我的天啊。買吧!?好像沒有錯,但是不知道這個商標當中?我的天啊。屬於英語詞匯?我的天啊!?翻譯過來的意思可以是我的上帝,也可以是我的上帝。同時也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通用語言,所以龔* *這個詞不能作為商標申請。李佳琪申請商標被駁回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龔* *字樣,相當於龔* *,不能私有化。雖然李佳琪活的口頭禪是?我的天啊。買吧!?,確實是很有眼光的,至少在中國,每當直播的時候,聽到這句話都會讓人想起李佳琪,但是公眾* * *的話就是不能當商標,規矩就是規矩。

第三,聲音商標太少,壹般人申請不了。

還有呢?我的天啊。?上帝的翻譯是?上帝啊。上帝啊。諸如此類,這屬於帶有宗教色彩的宗教信仰詞匯,這樣的詞匯也是不允許作為商標使用的,這是《商標法》明確規定的,所以肯定是不能申請的,原因有二,聲音商標還是比較特殊的,壹般人是不能隨便申請的。

綜上,歡迎討論,寫作不易歡迎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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