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作為壹名農業電工,他被聘為濟南用電監督班班長。為有效整治和打擊這壹全省竊電發案率最高的地區,他帶領成員開展了反竊電“閃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電犯罪分子。在此期間,多名電賊送了5000元甚至更多的現金、香煙、洋酒到他家,但都被他退回。朋友們說他是壹個“黑臉包公”。壹些偷電賊對他恨之入骨,在下班路上多次對他進行報復。雖然受到人身傷害和威脅,但林平堅決不向犯罪勢力低頭,有恃無恐,堂堂正正,嚴肅查處竊電者。僅今年壹年,就查出竊電者900余人,補繳電費276萬千瓦時,電費654.38+0.49萬元,為企業挽回了593萬元的巨額損失。還幫助破獲了省公安廳督辦的全省最大、罕見的“11,24”案件,為企業挽回了數千萬元的巨額損失,明顯控制了該地區的竊電現象。被省公司譽為展現了反竊電的“亮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