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六穩”,指的是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
“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
“六穩六保”之間不是孤立的,兩者是彼此聯系的。
“六穩”是大局,“六保”是前提,當前形勢下,只有全面落實好“六保”,才能實現“六穩”,也才能穩住中國經濟這個大局,實現穩中求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促進恢復正常經濟社會秩序,現就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提出如下意見:
1.依法懲治妨害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的相關犯罪;
2.依法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糾紛;
3.依法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4.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
5.依法懲治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6.依法維護有利於對外開放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7.努力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司法保障;
8.積極促進基層依法治理;
9.落實“少捕”“少押”“慎訴”的司法理念;
10.依法合理采取更加靈活務實的司法措施;
11.加大對涉民營企業各類案件的法律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