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作者學術不端行為有剽竊、偽造、篡改、不當署名、壹稿多投、重復發表、違背研究倫理,以及其他學術不端行為等8種。
1、剽竊
剽竊指的是采用不當手段竊取他人的觀點、數據、圖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並以自己名義發表的行為。
2、偽造
偽造指的是編造或虛構數據、事實的行為,表現形式包括編造不以實際調查或實驗取得的數據、圖片等;偽造無法通過重復實驗而再次取得的樣品等。
3、篡改
篡改指的是故意修改數據和事實,使其失去真實性的行為,表現形式包括使用經過擅自修改、挑選、刪減、增加的原始調查記錄、實驗數據等,使原始調查記錄、實驗數據等的本意發生改變等。
4、不當署名
指的是與對論文實際貢獻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為,表現形式包括將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實質性貢獻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單外;未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實質性貢獻的人在論文中署名等。
5、壹稿多投
指的是將同壹篇論文或只有微小差別的多篇論文投給兩個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約定期限內再轉投其他期刊的行為,表現形式包括將同壹篇論文同時投給多個期刊;在首次投稿的約定回復期內,將論文再次投給其他期刊等。
6、重復發表
指的是在未說明的情況下重復發表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壹)已經發表文獻中內容的行為,表現形式包括不加引註或說明的在論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壹)己發表文獻中的內容等。
7、違背研究倫理
論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規定獲得倫理審批,或者超出倫理審批許可範圍,或違背研究倫理規範,表現形式包括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規定獲得相應的倫理審批、或不能提供相應的審批證明等。
8、其他學術不斷行為
包括在參考文獻中加入實際未參考過的文獻;將轉引自其他文獻的引文標註為直引.包括將引自譯著的引文標註為引自原著;未以恰當的方式,對他人提供的研究經費、實驗設備、材料、數據、思路、未公開的資料等,給予說明和承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