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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公約

目前,中國已加入其中的25個,即:《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97年簽署,2001年批準,同年生效。).《消除壹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1981加入,1982生效。《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批準於1983,同年生效)。

).《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1983),同年生效。).《反對體育領域種族隔離國際公約》(簽署於1987,生效於1988。).《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1990批準,同年生效。同年生效的《消除對婦女壹切形式歧視公約》(1980)。

《兒童權利公約》(1992批準,同年生效)。《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制品的任擇議定書》(2002年批準,2003年生效)。《禁止和立即行動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公約》(2002年批準,2003年生效)。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批準於1986,生效於1988)。).《就業政策公約》(批準於1997,生效於1998)。《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於1982年加入,於1982年生效)。《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82),同年生效。

(殘疾人)職業康復和就業公約(批準於1987,生效於1988)。).《最低就業年齡公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1998批準,並聲明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2005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同時聲明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卷入武裝沖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英凡大使代表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於2001簽署)。《殘疾人權利公約》(首批簽署國之壹,2008年生效)。《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65438)

《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批準於1956,生效於1957)。《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批準日期:1956,生效日期:1957)。《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批準日期:1956,生效日期:1957)。).《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壹議定書)(1983加入,1984生效。

).《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二議定書)(1983加入,1984生效。中國加入的其他有關人權的公約包括:. 1921《農業工人集會和結社權利公約》(該公約於1984年獲得承認並生效)。1921《工業企業每周休息公約》(1988)並生效)。1925《國內工人和外國工人事故賠償同等待遇公約》(1984年承認並生效)。1928《確定最低工資公約》(1984年承認,同年生效)。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有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術和職業教育,應普遍通過壹切適當手段建立,並向所有人開放,特別是逐步免費;高等教育應以壹切適當手段根據成績平等地向所有人開放,特別是逐步免費";在勞動保護方面:“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選擇的工會,以促進和保護他的經濟和社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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