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英國文學中對個人自由最感人、最有力的辯護。
2.1952年寫的《論自由》中文版轉載序言,說這本書是密爾“激進自由主義”的代表作。與穆勒在本書中表達的思想相比,以盧梭為代表的歐洲自由主義顯然要激進得多。不僅如此,對於他的前輩邊沁和老密爾來說,小密爾似乎基本沒有傳承。
3.在自由主義理論的發展中,穆勒的貢獻在於“他自己彌合了新舊自由主義之間的鴻溝”。或者如薩賓所說,“穆勒的思想具有過渡時期的所有跡象”。
4.同時,穆勒的功利主義也是對傳統自由主義,即自然法理論的自由主義的反叛。他壹方面肯定自由的客觀價值,另壹方面又不完全否定自由的工具價值,試圖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5.理性與功利框架下的消極自由:讀約翰& # 183;穆勒的《論自由》。
6.自然,功利主義自由主義的經驗主義傾向在密爾那裏絲毫沒有減弱。
7.穆勒的整個功利主義思想和邊沁壹樣,都是基於這樣壹個邏輯起點和根源,即傳統的英國經驗主義和休謨的懷疑主義,同時仍然秉承“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這壹最基本的原則,以個人利益為先的自由主義是功利主義法律價值觀的立足點。穆勒壹方面批判繼承了自由主義傳統,另壹方面又對邊沁式功利主義進行了“深度加工”,從而實現了個性發展與社會進步的統壹。具體來說,壹是強調個性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但是,人格的發展不是自發實現的,它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即自由和境遇的多樣化。在這裏,穆勒為人類社會構建了壹個“自由—個性—社會進步”的邏輯發展公式,其中自由是社會發展的邏輯起點。第二,主張相對適度的個人自由。“唯壹真正的自由是按照自己的道路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只要我們不試圖剝奪他人的這種自由,不試圖阻礙他人獲得這種自由的努力。”第三,他改進了功利主義原則。與他的功利主義相聯系,他超越了純粹的利己主義,主張以社會整體福利為衡量個人行為的標準,認為個人自由本身具有真正的內在價值和合理性。
8.另壹方面,正是從他對人格多樣性的高度肯定,穆勒在自由方面實際上超越了前人。穆勒還基本闡述了自由是壹種工具性的價值,以促進“人類的精神福祉(以及所有其他人類福祉都依賴於它)”。因此,他說,“真理的利益需要意見的分歧”(第56和54頁)。但在他以人格為中心的第三章中,他幾乎突破了“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觀點,“接近於宣稱自由和個人自發性是與幸福本身同等重要的根本價值。”
9.密爾對“公意”侵犯個人自由的高度警惕甚至敵視態度,與盧梭認為人的自由可以通過毫無保留地服從“公意”而得以恢復的立場不同。盧梭認為,人們只有通過集體承諾將每個人的所有權利毫無保留地轉讓給社會,才能實現這種平等。個體在這種壹無所有的平等狀態下組成的契約集體所產生的“公意”,服從它就意味著服從自己,人因而是自由的;如果有人對它有懷疑,就應該強迫他服從它,也就是要“自由”。
“公眾的意誌”,在密爾看來,是“多數人或能使自己被承認為多數人的人的意誌”(第4頁)。他既然拒絕“公意”在個人自由範圍內的幹涉,當然不會認同盧梭對“公意”的盲目崇拜。
10,穆勒關於“社會自由”作為壹種權利的論證是建立在功利主義基礎上的。穆勒的功利主義雖然比邊沁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然受到自由意誌主義者的攻擊,這種攻擊來自康德的義務論倫理學或者洛克的社會契約論模型,這種模型是建立在自然權利或者人權的基礎上的。羅爾斯、諾西克、德沃金等都是這個意義上的。他們認為自由是壹種自然權利,只有確立人權的概念,才能建立自由的基礎。盡管他們在自由主義的具體解釋和實現這壹基本價值的具體方式上也存在尖銳的分歧和爭論。但有趣的是,建立在功利主義基礎上的自由主義的個人信仰與批判其社群主義和權利自由主義有著微妙的關系,因此在被批判的同時很容易找到盟友並擺脫他們。正是這種模糊性,為人們理解穆勒的自由提供了無限可能。
11.穆勒雖然將邊沁純粹基於幸福“量”的功利主義調整為“質”與“量”並重的“道德功利主義”,但他將功利主義最大化,“將人視為進步的存在,並以其永久利益為基礎”。但在哈耶克看來,“功利主義作為建構主義理性主義的變種,根本無法證明功利主義標準的存在,無法引導個人考慮他現實生活中的正當行為。”哈耶克認為,功利主義憑空構建了壹個評價社會制度的標準,即幸福最大化原則,自由是實現這種“善”的手段,這樣別有用心的人就可能以各種“善”為借口,誘使人們放棄自由,接受奴役。因此,哈耶克認為功利主義必然導致非自由主義的結論。因此,哈耶克將穆勒定性為“功利主義理性主義者”,並將他排除在英國進步理性主義傳統之外。
12正是基於此,約翰·格雷認為自由主義知識傳統在密爾這裏發生了現代自由主義與古典自由主義的決定性決裂。“這種斷裂並不意味著因為功利主義而放棄自然權利理論,或者用積極自由的概念取代消極自由的概念,而是壹種新的自負的理性主義的出現。雖然蘇格蘭學派的古典自由主義者,像偉大的法國自由主義者龔斯當和托克維爾,已經看到,支持自由的首要論點在於人類理性無法理解它所產生的社會,而新自由主義者試圖使社會生活從屬於理性的重建。如果在古典自由主義者眼中,進步意味著人與人之間自由交換產生的財產權,那麽對於現代自由主義者來說,進步就是在全世界實現‘理性社會’這壹特殊概念。這在密爾的作品中表現得很清楚。他是壹個模棱兩可的自由主義者,最終傾向於分裂現代自由主義。壹旦進步被定義為理性的計劃生活的實現而不是人類能力的不可預測的產物,那麽自由必然要從屬於進步的要求。古典自由主義者明智地承認人類理性無法規劃未來進程,從而避免了這種沖突。”
13.因此,在致力於自由的個人主義取向中,密爾壹方面體現了真正的個人主義傾向,另壹方面又體現了虛假的個人主義傾向。哈耶克根據人們對“理性功能”以及西方主要國家如何建立社會秩序的不同看法,深刻地劃分了“真個人主義”(英美)和“假個人主義”(法德)。哈耶克指出,“真正的個人主義”是經驗主義哲學傳統的必然結果。它的現代發展始於赫爾洛克,尤其是休謨和門德維爾,並通過斯密(經濟學)和伯克(政治學)首次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其繼任者在19世紀是阿克頓和托克維爾。真正的個人主義認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的智力也不是完美的,很多社會成就都要歸功於很多人日積月累的經驗積累。因此,真正的個人主義者尊重自然秩序,對社會的自然進程持謙遜態度。
密爾的自由主義理論始於認識論的懷疑主義。如上所述,他認為承認人們“可能的錯誤”是自由的必要前提。這也說明它看到了支持自由的首要論點在於人類理性無法理解它所產生的社會。這是密爾繼承英國休謨和斯密傳統的壹個方面,體現了古典自由主義的鮮明特征。但密爾作品中同樣表現出的進步,是在全世界範圍內實現了“理性社會”這壹特殊概念。他拒絕把習俗和傳統作為阻礙進步、威脅自由的因素,認為自由就是自律。約翰·格雷認為,這壹觀點遭到了當代自由主義者的嚴厲批評。在哈耶克看來,穆勒所描述的自律概念涉及“把個人自由的部分條件——遵守既定規範,認同代代相傳的生活方式——作為對自由的威脅。”哈耶克敏銳地意識到,“穆勒對習俗的敵視,是由於習俗不利於自由而導致的,最終註定是非自由的。沒有穩定的道德傳統和社會習俗,自由社會不可能長久存在(正如密爾以其他口吻承認的那樣):這種規範的替代品不是個性,而是強制和失範。合理可靠的自律觀念,不需要像穆勒筆下那樣對習俗和傳統懷有惡意。”“正如《社會心理學》所指出的,自律的理想不是指那種對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漫不經心的人,而是壹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人。他對他所生活的社會規範的忠誠是與他的各種理性能力的最佳利用相結合的。這種開放的自律概念讓我們深入了解了習俗和傳統作為自由條件的作用,而密爾從未放棄過這些。”
14,以賽亞·伯林錯誤地把“行使這種選擇的自由本來就是有價值的,是出於自身原因而被認為有價值的東西。”這是壹種內在滿足能力的鍛煉。“它屬於密爾。在穆勒的個體性概念中,蘭登森引用了其他幾段話來說明,穆勒最好被理解為“不是把最大的重要性賦予選擇能力的純粹形式(或存在),而是賦予某種事態或狀態,因為他認為這種事實或狀態是在有利條件下自由行使這種能力的結果。“穆勒並沒有在我們的利益由前社會決定的基礎上捍衛自由主義的自由。的確,穆勒堅持認為,妳從自由主義中找不到這種“抽象的個人主義”的前提,盡管穆勒的“傷害原則”因為區分了“與自我相關的行為”和“與非自我相關的行為”,而被批判為“抽象的、孤立的個人主義”的表現。如果我們在前社會把人的利益看作是預先確定的東西,社會只是這種利益的手段,那麽我們就無法理解密爾對良心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自由、教育和自我教育的關註,以及基於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形成和矯正壹個人的性格所需要的任何條件。
15、古典自由主義,其代表人物有A“斯密、J”洛克、J“邊沁、康德、J“S”穆勒等。自由主義理論的陣營也出現了分化:其左翼,如T“H”格林、L“T”霍布豪斯、J杜威、J“M”凱恩斯、F“羅斯福等,主張福利自由主義,福利自由主義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逐漸成為西方國家的執政政策和正統、主流的自由主義理論。以哈耶克、諾齊克、弗裏德曼、布坎南、波普等人為代表的右翼繼續遵循古典自由主義的傳統。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凱恩斯主義的逐漸失敗,這壹理論流派的地位有所上升。上述自由主義理論壹般稱為新自由主義理論。
古典自由主義理論與自然法理論密切相關,認為自由、生命和財產是人類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古典自由主義理論的最大問題在於,它極力主張個人自由而忽視社會整體的價值,片面地把社會價值理解為個人價值的簡單相加。霍布斯以個人自由開始,卻以絕對君主制結束;斯賓諾莎只承認思想和言論的自由,反對個人行動的自由,最終必然導致自由陷入自我矛盾;洛克在政治思想史上第壹次將個人自由置於社會和政府之上,開啟了政治自由主義的大門,但他也因為沒有深入思考個人與社會的對立而未能實現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壹。盧梭雖然強烈向往自由,但他只註重“公意”的至高無上,甚至將個人自由與社會“公意”對立起來,因此在政治現實中無法擺脫專制主義的模式,追隨霍布斯的腳步。
16,能不能擺脫專制君主和多數人的暴政,能不能擺脫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的統治?穆勒晚年轉向社會主義。
17.作為古典自由主義向現代自由主義過渡的代表人物,穆勒糾正了古典自由主義中原子個人主義的缺失,強調了參與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使民主憲政制度成為現代自由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另壹方面,他處於壹種矛盾的狀態。穆勒遵循古典自由主義,認為存在最佳的生活方式或普世價值。然而,古典自由主義哲學家懷疑人類就普世價值達成壹致的信念。所以,自由寬容是對人類認識局限性的壹種補救,寬容的目標是* * *知識。然而,穆勒對此表示懷疑:如果生活方式的多樣性僅僅作為發現普世價值的壹種方式是有價值的,如果自由寬容是對這種知識的追求,那它恰恰是反自由的。《論自由》是密爾試圖證明壹種不會損害人類多樣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