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師的分類,按執業資格,律師可分為中國律師、美國律師、日本律師、法國律師……不要笑,這個很重要,不同執業資格涉及在不同地區能否執業,在美國還細化到不同州的執業資格問題。國內就曾經出現過不具有中國律師執業資格的中國人律師(不是中國律師)出具中國法律意見引起爭議的情形。身處圈內太敏感不細說。在英美法中,Lawyer按不同業務領域被分為barrister和solicitor兩種。有翻譯為“大律師”和“律師”的。我比較欣賞香港翻譯為“狀師”和“律師”。TVB裏通常在庭上戴假發辯論的只能是狀師(壹定程度上基層法院除外),律師則只能進行壹些文案和書券的非訴工作。但狀師不能直接接受委托,只能由當事人通過律師來委托狀師。域外法領域不專業,請方家雅正。在國內,按已經廢止的《律師職務試行條例》來分,律師分為律師助理、四級律師、三級律師、二級律師和壹級律師五類。看,我們國家就是這麽喜歡在同壹個種類中分出個三六九等。所幸該法規已經在2002年被司法部宣布廢止。目前,國內嚴格而言不存在律師的法定分類,理論上從事離婚訴訟業務的律師同樣也能為境內企業香港紅籌上市提供中國法律意見。所謂的“訴訟律師”與“非訴律師”分類是個偽命題。除去專業性與專註性不談,有很多律師是同時從事訴訟業務與非訴業務(答主也很想找機會做做訴訟,訴訟經驗對非訴業務是很有益的,單純的訴訟律師與非訴律師都不算是知識全面完整的律師)。這裏姑且認可這個“偽命題”,並按從事業務的側重點進行分類。在此基礎上,大的而言,可以分為以訴訟、仲裁等爭(he)議(ren)解(chao)決(jia)業務的訴訟律師,和以進行法律文件草擬與法律風險防範業務的非訴律師兩類。訴訟律師的使命可以概括為“解決糾紛”,而非訴律師的任務可以簡而言之為“風險防範”。訴訟律師中,按訴訟類型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律師。民事訴訟又分為婚姻、經濟合同、工傷勞動、知識產權等等很多類。壹般的訴訟律師基本上述業務都做,只有到了案源可以完全滿足自己生活需要很多的時候,才會開分專業方向,如田文昌大律師是專門做刑事辯護的,袁裕來律師據說是專門做行政訴訟的。以上屬於境內訴訟,訴訟律師還有壹類是跨境爭議解決,主要包括境外仲裁(如斯德哥爾摩仲裁院)、海商海事、美國337條款救濟及WTO爭端解決(是的,WTO是靠律師打官司的而不是商務部或者外交部)。這些業務可以說是訴訟律師的皇冠,其中如WTO爭端解決,國內真正能接手應訴的恐怕不會超過10人。題主所謂的刑辯律師,就是專業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大致包括從壹開始逮捕後的取保候審、法律咨詢,公訴階段的辯護、判決後的上訴,以及二審後的再審,以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代理工作。這個領域抱歉我不熟,只知道工作上對文字的要求沒那麽高,但對邏輯思維要求很高,對法條要很熟悉。同時,要求有很好的與公權力(見李莊案)和輿論(見李天壹案)對抗的心理素質。非訴律師中,大致分為資本市場律師、公司部律師、銀行融資部律師和專利代理律師等等。主要是根據從事的業務領域不同來劃分。資本市場業務可以分為境內IPO、境外IPO、私募股權融資、債券發行等等。公司業務是最為龐雜的,包括了反壟斷審查、並購、外商投資、房地產融資甚至人力資源與勞動業務等。銀行融資部哥們兒姐們兒的工作原先是專註銀行市場融資,如項目融資、次級債、銀團貸款及保險等,不過發展到後來與資本市場部的界限越來越模糊——除了銀團貸款外,我現在壹直沒弄懂他們和我們明確的區別(囧)。知識產權律師的工作主要涉及專利、商標、著作權的申請、維護等。正如我上面反復強調過的,律師很多業務都是交叉的,至少在非訴律師領域,沒有人會只懂壹個領域的業務,因為那就等於什麽都不懂。所謂的公司律師,根據《司法部關於開展公司律師試點工作的意見》,是指在公司而不是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律師,其業務領域基本是大的非訴律師(乃至訴訟律師)的工作。根據現有實際操作的政策,該類律師僅在大型國企中試行。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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