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根據律師函的格式進行辨別;律師函的格式和內容均較為嚴謹,最後落款處壹般會有律師事務所的蓋章;
2、可以通過查詢律師函中發送方的聯系方式進行核實;
3、可以在當地司法局中查詢是否存在律師信息,假的信息是無法查詢到的;
4、還可以攜帶律師函原件,直接前往發送律師函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核對。
律師函的作用:
1、律師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貨款等債權;商業活動中拖欠貨款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直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不僅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而且還會因此失去客戶;如果通過律師發函向客戶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客戶將會考慮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其的不利後果,多會償還欠款;
2、在尚未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之前,通過律師發函,可以起到順延訴訟時效的效用;
3、通過律師發函可以澄清事實、制止不法的侵權行為;律師函具有澄清事實和震懾不法行為的作用,是壹般商業信函、民間書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師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義務;這方面有許多,如通知追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的、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先訴抗辯權的行使、通知合同無效、撤銷權的行使等等,凡是當事人具有的告知權利,都可以通過律師函來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壹項權利,當事人壹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壹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壹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不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通過律師函通知解除合同則不好使;
6、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律師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這個原因,使律師函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這類律師函通過通知對方在指定期限來人、來函、來電協商的方式來促使雙方達成庭外調解協議;但要指定具體期限,並且要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另外,還要告知對方如果逾期不來處理,將面臨什麽後果,譬如起訴、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貨等等。
綜上所述,律師函具有澄清事實和震懾不法行為的作用,是壹般商業信函、民間書信說不能及的,在不正當競爭及侵犯知識產權案中,受委害人的委托簽發這壹類的律師函較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