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律詩在定型化過程中和定型後,都存在變例,有些律詩不完全按照格式寫作,如崔顥的《黃鶴樓》,即前半首為古體格調,後半首才合律。律詩的這種變化被稱為拗體 。 絕句 中國詩體。又稱截句、斷句、絕詩。每首四句,通常有五言、七言兩種。簡稱五絕、七絕,也偶有六絕。它源於漢及魏晉南北朝歌謠。“絕句”這壹名稱大約起於南朝。梁 、陳時,已較普遍地用絕句泛指四句短詩,其押韻平仄都較自由,或稱古絕句。唐以後盛行近體絕句,格律同於八句律詩中的前、後或中間四句。所以,唐人有的在詩集中把絕句歸於律詩。後來也有學者認為絕句是截於律詩之半而成。絕句靈活輕便,適於表現壹瞬即逝的意念和感受,廣為詩人所采用,創作之繁榮超過其他各體詩。宋代洪邁曾輯錄唐人絕句萬首,約占現存唐詩總數1/5。除李白、王昌齡、杜牧、李商隱以絕句擅長外,還有不少千古名篇,並不壹定出自名家之手。另外,唐人絕句大都配樂歌唱,如王維《渭城曲》、李白《清平調》、劉禹錫和白居易的《竹枝詞》、《楊柳枝》等,所以,絕句也被人視作唐人樂府。 律詩的兩種:壹是五言律詩,壹是七言律詩。七言律詩亦分平起式與仄起式。這是在五言律詩的每句前加兩個平聲字或兩個仄聲字而成的,茲圖示如下: [平起式] ○○|●●○○● ●●|○○●●○
●●|○○○●● ○○|●●●○○
○○|●●○○● ●●|○○●●○
●●|○○○●● ○○|●●●○○ 這是在五律仄起式每句前加相反的兩個聲字,首句原起兩字為仄聲,加兩個平聲字,遂為平起七律。 [仄起式] ●●|○○○●● ○○|●●●○○
○○|●●○○● ●●|○○●●○
●●|○○○●● ○○|●●●○○
○○|●●○○● ●●|○○●●○ 這是在五律平起式每句前加兩個相反的聲字,首句原起兩字為平聲,加兩個仄聲字,遂為仄起七律。 絕句即是截取律詩的壹組(四句)而成。五言絕句的平起式和仄起式,是從五言律詩兩式中截取的: [平起式] ○○○●● ●●●○○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 ○○●●○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仄起式] ●●○○● ○○●●○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 ●●●○○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七言絕句的平起式和仄起式,則是七律兩式中截取的: [平起式] ○○●●○○● ●●○○●●○
●●○○○●● ○○●●●○○ [仄起式] ●●○○○●● ○○●●●○○
○○●●○○● ●●○○●●○ 以上五律、七律、五絕、七絕每體各兩式,***八式,每式的組合不容變動,否則便不成為律詩。例如五律平起式,不能將第二句換為第壹句,若改為這樣●●●○○,○○○●●,則違反律詩押平聲韻的規定。又如將五律的組合進行改組,將第壹、第二兩句重復四次,同樣是入律的八句,但這樣改組後,聲律便單調而無變化了。 詩律是嚴格的,但在個別之處容許有變通,而且若要從唐詩中找出壹首詩每字都完全合格式者是甚為困難的。我在上壹講所舉杜詩兩例,是由唐詩研究專家劉開揚先生翻檢杜詩後抄錄以示的;李商隱和元諄的詩是我從大量唐詩五律中找出的。現在我再抄錄五絕和七絕各壹個標本: 聽 箏 李端 鳴箏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 ●●●○○
欲得周郎顧,時時誤拂弦。
●●○○● ○○●●○ 從軍行 王昌齡 大漠風塵日色昏,紅旗半卷出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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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軍夜戰洮河北,已報生擒吐谷渾。
○○●●○○● ●●○○●●○ 第二首七律首句按律本為●●○○○●●,因首句入韻,第七字與第五字平仄對換,故此詩為合律的標本。從王昌齡此詩我們可知,七律壹般首句是入韻的,為此首句第七字須與第五字平仄對換。當然七絕也有首句不入韻的,例如王維的《九月九日憶山東諸弟》: 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
○ ●
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壹人。 此詩首句句腳“客”,不入韻。七言律詩壹般是首句入韻的,也就是將第七字與第五字平仄對換,如杜甫《詠懷古跡》的首句: 群山萬壑赴荊門
○○●●●○○ 五律首句壹般不用韻,五絕首句也壹般不用韻,若用韻則將第五字與第三字平仄對換,例如盧綸的五絕《塞下曲》首句入韻: 月黑雁飛高
●●●○○ 杜甫的五律《月夜憶舍弟》首句入韻: 戍鼓斷人行
●●●○○ 此外,我們曾經講過格律詩壹律用平聲韻,但讀者會發現唐人絕句裏有用仄聲韻的,例如: 雜 詠 王維 君自故鄉來,應知故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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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未?
● 玉階怨 李白 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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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下水晶簾,玲瓏望秋月。
● 江 雪 柳宗元 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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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
● 酒泉太守席上醉後歌 岑參 酒泉太守能劍舞,高堂置酒夜擊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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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笳壹曲斷人腸,座上相看淚如雨。
● 夏晝偶作 柳宗元 南州溽暑醉如酒,隱幾熟眠開北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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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午獨覺無余聲,山童隔竹敲茶臼。
● 以上都是用仄聲韻的絕句,不足為法,屬於個別變例,所以有學者又將它們稱為古絕句。讀者初學,只學常例,勿作變體。 讀者在讀唐詩時還會發現,在五言律詩中某些字聲不完全合律,這應是正常的,即在不破壞整體詩律的情形下是容許有壹點變通的,例如杜甫的兩首詩: 春日憶李白 白也詩無敵,飄然思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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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庾開府,俊逸鮑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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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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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壹尊酒,重與細論文。
○○●○● ○●●○○ 此詩下劃線的四字除“壹”字影響了律外,余皆是可以的。 天末懷李白 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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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雁幾時到,紅湖秋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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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憎達命,魑魅喜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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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冤魂語,投詩贈汩羅。
●●○○● ○○●●○ 此詩**有七字不入律,其中僅第壹句“起”字屬失誤,余皆可通融。關於變通的字聲,中國古代的“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這是就七言格律詩而言的。此說在於不分平起式與仄起式,因而有嚴重的片面性,例如下面平起與仄起兩式: (壹)平起式 ○○●●○○● ●●○○●●○ 此式的首句可適用“壹三五不論”,不影響詩律。 (二)仄起式 ●●○○○●● ○○●●●○○ 此式首句的第五字便不能改動,因而“壹三五不論”不適此式。再以五律為例: (壹)平起 ○○○●● ●●●○○ 這兩句中的第三字聲是不能變動的。 (二)仄起 ●●○○● ○○●●○ 此式合於“壹三五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