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2、律師的性質就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
壹、律師算是公務員嗎
執業律師是不屬於國家公務員。公職律師屬於公務員
真正的律師是通過司法考試後在正規的律師事務所實習,轉正就業的。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壹般統稱“法律工作者。
律師分為公職和執業律師。公職律師是國家公務員,執業律師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公職律師的業務範圍,限於為政府本部門提供法律服務,執業律師業務範圍較公職律師廣泛;根據國家規定,公職律師是國家行政部門設立的政府律師,由政府支付薪水,屬於國家公務員序列。因此,公職律師不同於壹般意義上的律師,公職律師和律師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公職律師和律師的區別就在於,律師可以依靠自己學會的法律收益來賺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相比之下,公職律師不得有償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只能領“死工資”。當然,因為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公職律師的門檻,比壹般的公務員的門檻更高,這也就意味著,公職律師更受器重,也可能因此獲得相對更高壹點的收入。但是,如果和律師相比,公職律師的收入,依然是微不足道的。公職律師和律師之間的收入差距,有時能高達三五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取得的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與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壹條: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