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律師違規,可以向當地司法局或者律師協會投訴,也可以考慮通過律師協會申請律師行業仲裁,或者通過法院起訴律師。
投訴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福利待遇和其他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致使勞動者生命健康受到威脅的;
5.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6.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限制或者剝奪勞動者休息休假權利的。
投訴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口頭投訴:直接向服務商或銷售人員口頭反映不滿;
2.書面投訴:以書面形式向服務商或相關部門提交投訴信,內容詳細、客觀、真實;
3.熱線投訴:通過電話熱線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投訴;
4.網絡投訴:通過互聯網平臺、社交媒體等網絡渠道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投訴;
5.現場投訴:直接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投訴。
綜上所述,在投訴之前,最好和律師溝通,嘗試解決問題。如果解決不了,那就考慮向相關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78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579條
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