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糾紛的始末,信陽可能混淆了商標滅失和侵權的區別。
今年下半年以來,醫美服務平臺新耀被曝其最重要的品牌無形資產“新耀”未能成功註冊第九類軟件商標,以在線銷售綠色盆景為主的綠色時光秉承“清新空氣,為愛供氧”的理念,率先完成了“新耀”第九類軟件商標的合法轉讓。
因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當時的新氧在商標使用上存在很大隱患。事實上,在本月初新氧APP被蘋果商店下架後,新氧也對商標侵權糾紛進行了回應。壹方面,新氧公司承認“新氧”第九商標不在自己公司手中,但認為自己的產品不僅享有“新氧”的品牌名稱權,而且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綠色時光屬於惡意搶註,所以在自己的APP上使用“新氧”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事實上,從綠色時光針鋒相對的公開聲明中可以看出,在完成該商標合法轉讓的過程中,新陽公司在轉讓前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新陽”商標無效,但在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後,駁回了新陽公司的申請。字號不能和商標劃等號。字號對應的是公司,只是作為公司的名稱來區分市場上不同的經營主體,而商標對應的是商品或服務,在對外展示和宣傳的過程中區分市場上不同的服務或商品。
據了解,根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僅限於該註冊商標及其核準使用的商品。簡單來說,新氧公司的新氧APP作為壹個商品和服務的平臺,實際上侵犯了“新氧”第九類商標持有人——綠色時光的合法權益。
另壹方面,新耀公司在自己的聲明中表示,《商標法》第9類商標涉及的物品為實物商品,而新耀公司主營業務為醫美信息服務,不涉及實物商品,因此缺少第9類商標不會影響公司上市。
然而,去年商標局在《近似商標和服務分類表》第九類中增加了“可下載的手機應用軟件(C090142)”,這意味著第九類商標包括了手機軟件的使用權,即APP。更重要的是,根據《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條,發行人不得存在下列影響其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5)發行人正在使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使用存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信陽公司在信陽APP最重要的經營場所使用的最基本的標記是侵權,大概屬於《上市管理辦法》中商標使用存在重大不利風險的規定。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比信陽公司和綠色時光的說法,信陽公司似乎混淆了商標滅失和商標侵權的區別。前者可能問題不大,但及時完成商標註冊就能解決,而後者需要面對的問題要嚴重得多。
三大痛點,為什麽第九種商標侵權是大問題?
必須指出的是,與企業註冊相比,通常只需10-15個工作日即可完成,而商標註冊從申請到完成往往需要壹年以上,因此企業壹旦未能及時註冊,就可能遭遇商標搶註、侵權等糾紛。
從過往案例來看,企業陷入第九類商標侵權糾紛後,會面臨以下三大痛點:
第壹,產品下架,新氧App這次被APPle Store下架正是因為“新氧”第九類商標持有人Green Time在自己的新氧APP上線後向蘋果App Store提出申訴,蘋果App Store將第九類商標作為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件和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作為此類問題的仲裁標準。
因此,商標申訴早已被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承認不擁有“新氧”第9類商標的新氧APP已在蘋果App Store下架,這是合理的。
第二,索賠得到滿足。鑒於諾華公司與綠色時光的糾紛已被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效裁定,諾華公司再次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申請尚不明確。那麽新氧公司在綠色時光上仍然處於商標侵權的困境,這意味著後者很有可能對新氧公司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這不是沒有教訓。早在2001,臺灣省唯冠就在多個國家和地區註冊了iPad的商標,其深圳分公司隨後也在中國大陸單獨註冊了iPad的商標。蘋果公司第壹次推廣iPad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時,就被深圳維維公司直接起訴商標侵權。直到蘋果最終以6000萬美元在中國大陸買下iPad商標,才在中國上市銷售。
第三,上市難。近年來,隨著證監會對知識產權的關註越來越嚴格,喬丹體育、江西天士康、浙江紅蜻蜓等案件層出不窮...因商標糾紛未能上市。海外資本市場也是如此。類似的情況,投資者在發行股票時會判斷存在實質性的風險,從而難以賣出。
如前所述,根據《首次公開發行及上市管理辦法》,新耀公司的主營業務是通過新耀APP提供醫療美容整形信息服務,但其APP存在商標侵權問題,成為其尋求IPO的最大門檻。
三個途徑,如何盡快擺脫商標流失和侵權的困境
目前APP下架凸顯新耀公司商標侵權糾紛正在進壹步爆發。雖然根據其聲明,新耀公司再次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仲裁,但鑒於其被駁回的先例,在最壞的情況下也並非沒有出路。要盡快打破目前的困境,還有三個辦法:
第壹,直接購買商標,與綠時達成和解。根據綠時的聲明,“新氧”的第9類和第45類商標也是從另壹家公司轉讓的。商標的合法交易和轉讓可以幫助新氧公司妥善解決目前的問題,就像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解決了Ipad的商標版權問題壹樣。這種解決方案的優點是省時省力,缺點是可能需要很多錢。
其次,提起訴訟申請商標維權,早在20115年底,網盤就被“115”商標持有人起訴商標侵權第9、42類,並被AppHui、安智等多家安卓應用商店下架,最終165438+。
第三,換個商標,重新推出產品。2014 10女性健康應用柚子在各平臺版本更新中更名為“美柚”,原因是持有“柚子”商標的某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前者停止使用“柚子”商標,並下架產品。9類和41類都沒有註冊商標的柚子,不得不宣布品牌升級為“美柚”,並推送新版應用。
總的來說,新氧公司與綠色時光的商標侵權糾紛仍未結束,雙方各執壹詞,糾紛愈演愈烈,這也提醒國內其他創業公司和創業者,商標不僅是名片,更是企業不可丟失的無形資產。隨著我國對包括商標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重視,類似的侵權處罰會越來越嚴厲,各企業都應該糾正自己在商標保護上的疏漏,如果沒有就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