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支付的款項可以成為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嗎?

支付的款項可以成為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嗎?

在買賣合同中,支付的款項壹般不能成為標的物。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銷售合同的標的物是指賣方銷售的貨物。廣義的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不僅指物,還包括其他財產權利,如債權、知識產權、永佃權等。

必須進行標的物的價格變更。包括三個方面:

1.在變價準備階段,搜查等作為執行標的的財產的調查過程,以及查封、扣押執行標的的措施,都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具有強制性。

2.在執行標的物變價過程中采取的拍賣、變賣措施,以及作為拍賣、變賣措施救濟的保留購買措施的執行,都是執行過程中的強制執行措施。

3.價格變動後收益的處理也是強制性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委托拍賣、組織變賣被執行人財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應當先從所得價款中扣除。所得價款超過執行標的數額和執行費用的部分,應當返還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零三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貨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壹承運人交付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並且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壹地點,賣方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標的物在某地不為人所知的,應當在訂立合同時交付於出賣人的營業地。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上一篇:洛陽商標轉讓的費用壹般是多少錢呢?
  • 下一篇:美國侵權被投訴缺席後,賬戶金額會被劃走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