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
2、被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
3、會被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有違法所得的,會被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5、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我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規定,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賣假貨行為同時觸犯多種罪名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按照具體的情節要接受如下處罰:
1、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次,賣假貨並且未達到以上數額的,不用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要接受以下處罰:
1、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
2、被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
3、會被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有違法所得的,會被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5、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