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與國之間進行的商品和勞務交換。對貿易當事國來說是對外貿易。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世界貿易。由於現代國與國之間的貨幣信貸關系、科技合作關系等都以商品運動為基礎,故國際貿易是現代國際經濟聯系的基本形式。
簡史國際貿易是在國際分工和商品交換基礎上形成的。在奴隸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交通不便,商品流通量不大,國際貿易很有限,交易的商品主要是奴隸和供奴隸主消費的奢侈品。在封建社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際貿易也有所發展。這壹時期,中國與歐亞各國通過絲綢之路進行國際貿易活動,地中海、波羅的海、北海和黑海沿岸各國之間也有貿易往來。15世紀末~16世紀初的地理大發現,推動了國際貿易的發展。當時參與貿易的商品主要是壹般消費品和供封建主消費的奢侈品。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產生後,特別是產業革命以後,由於生產力迅速提高,商品生產規模不斷擴大,國際貿易迅速發展,並開始具有世界規模。從17世紀到19世紀,資本主義國家的對外貿易額不斷上升。英國在國際貿易中長期處於壟斷地位。當時參與國際貿易的商品主要是壹般消費品、工業原料和機器設備。19世紀末進入帝國主義時期後,形成了統壹的無所不包的世界經濟體系和世界市場。
此後,第壹次世界大戰的沖擊和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使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遭到很大破壞,世界貿易額銳減並停滯不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貿易進壹步擴大和發展,美國成為國際貿易中的頭號大國。20世紀50年代以後,隨著生產的社會化、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特別是新科技革命帶來的生產力的迅速發展,國際貿易空前活躍並帶有許多新的特點,貿易中的制成品已超過初級產品而占據主導地位,新產品不斷湧現,交易方式日趨靈活多樣。
當代國際貿易以發達國家為主,美國仍是世界最大的貿易國,但地位有所下降;德、日等國的對外貿易有極大發展;廣大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所占份額不大,但與自身相比,對外貿易也有了很大發展,成為國際貿易中壹支不可輕視的力量。國際貿易在當代國際事務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對各國自身的經濟發展也有重要意義。
理論國際貿易的理論是研究國際間商品流通規律的理論。它要闡明壹系列基本問題,例如,各國間為什麽會發生商品交換;各個歷史時期國際貿易的性質和特征由什麽決定等等。廣義的國際貿易理論還應包括國際價值理論和國際收支理論。
實務國際貿易的實務指完成壹筆進口或出口交易所進行的壹系列業務活動。大體上可分3個階段:①交易前的準備工作。②交易的磋商和合同的訂立。③合同的履行。
對外貿易統計,各國不盡相同。有的國家以國境劃分進出口,凡進入國境的商品即列入進口,稱總進口;凡運出國境的商品即為出口,稱總出口,其中包括復出口即進口商品未經加工又再出口。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即壹國總貿易額。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用這種方法統計對外貿易額。有的國家以關境為標準劃分進出口,雖進入國境但未進入關境的商品不算進口,只有進入關境的商品才列入進口,稱專門進口;國內產品運出關境和進口後未經加工又運出關境的商品列入出口,稱專門出口。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即專門貿易額。德國、法國、意大利等國用這種方法統計對外貿易額。上述兩種方法都不把過境商品列入外貿額。各國的進出口通常是不相等的,壹定時期內進出口的差額稱為貿易差額。出口大於進口叫出超、貿易順差或貿易盈余,出口小於進口叫入超、貿易逆差或貿易赤字;進出口相等稱為貿易平衡。
國際貿易規模用世界貿易額表示。為避免重復計算,只統計各國的出口或進口,以世界出口額或進口額作世界貿易額。由於各國的貿易額是進出口總額,故世界貿易額不等於各國貿易額的加總。由於各國壹般都以離岸價格計算出口、到岸價格計算進口,故世界進口額總是大於世界出口額。世界貿易額通常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計算。現實貿易額受價格變動影響,往往不能正確反映實際貿易額的變化,因此世界貿易額要以壹定時期的不變價格來計算,這樣才能衡量出國際貿易量的變化情況。
國際貿易的方式有多種:①按貨物的運輸方式,可分為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和郵購貿易。國際貿易中多數貨物是通過海路運輸的。②按貿易過程中是否有第三者介入,可分為直接貿易與間接貿易兩大類。前者即商品生產國與消費國直接貿易;後者則是在商品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有第三國中間商介入,具體形式又有多種。壹種是商品雖由生產國直接運往消費國,但兩方不直接發生買賣關系,而是通過第三國中間商成交的;另壹種是生產國先把產品運往第三國,由中間商再把產品銷往消費國。此外,壹國由外貿廠商經營的外貿也屬間接貿易。③按參加交易過程的國家數量,可分為雙邊貿易與多邊貿易。雙邊貿易即生產國與消費國直接進行的交易。但壹國的產品往往不全能適應對方的需要,這樣就會產生貿易差額,造成貿易不平衡和支付困難,這就需要其他國家的介入。多邊貿易即在多國之間、在較大範圍內進行的交易,它容易使各交易國各得所需並達到貿易平衡。④按清償方式,可分為現匯貿易和易貨貿易。現匯貿易即以貨幣直接支付進口貨款,現代國際貿易中主要的支付手段為美元、德國馬克、日元等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易貨貿易即雙方均以貨物計價進行清償,這樣做可以彌補外匯不足的困難,並能推動本國產品的出口。因直接換貨有壹定難度,故往往采用壹種形式更加靈活的廣義的易貨貿易,即規定在壹定時期內用幾種貨物進行交換,分別結算、綜合平衡。⑤按交易中進口與出口的關系,可分為單邊進口、單邊出口和對等貿易。前兩種指壹國對他國出口與該國進口無關,是獨立進行的,後壹種指要求兩國間的進出口交易要對等。現代國際貿易多采用前兩種形式。
中、墨兩國貿易摩擦與競爭
兩國間不平衡的貿易地位無疑會給雙邊貿易關系帶來壹定的消極影響。中國與墨西哥在雙邊貿易方面存在諸多摩擦。據WTO統計,1995—2005年墨西哥對華反傾銷案件***19起,占發展中國家對中國反傾銷案件數量的10%,居發展中國家對中國反傾銷案件數量的第二位。由於墨西哥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也造成了對中方不利的局面。除了貿易摩擦,中墨兩國在第三方市場(主要是美國市場)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關系。在NAFTA正式啟動之後,盡管中國對美國的某些具體出口行業(如紡織服裝產業)壹度受到影響,但不久中國就再次超過墨西哥成為對美國出口的第壹大國。紡織業是墨西哥四大產業之壹,而中國是制造業大國,紡織業亦十分發達,在該行業領域,兩國在北美市場上互為最大的競爭對手。中國紡織機械企業相繼在墨西哥投資設廠,目標瞄準巨大的美國市場,這必然造成中墨兩國企業間的市場競爭。
項目
國際貿易中的有形商品種類繁多,為便於統計,聯合國秘書處於1950年起草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標準分類”,分別在1960年和1974年進行了修訂。在1974年的修訂本裏,把國際貿易商品***分為10大類、63章、233組、786個分組和1924個基本項目。
這10類商品分別為:
1.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
2.飲料及煙類;
3.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4.礦物燃料、潤滑油及有關原料;
5.動植物油脂及油脂;
6.未列名化學品及有關產品;主要按原料分類的制成品;
7.主要按原料分類的制成品
8.機械及運輸設備;
9.雜項制品;
10.沒有分類的基他商品。
在國際貿易中,壹般把1到5類商品稱為初級產品,把6到9類商品稱為制成品。
適用
首先,從適用客體看。傳統理論上有形貿易,即貨物進出口。隨著經濟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內涵已突破傳統理論範疇,將無形貿易包括在內。CISG與PICC分別代表了國際貿易領域在新舊形式下的發展狀況:CISG僅適用於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反映了作為有形貿易的國際貿易的內容,服務貿易被明顯排除於適用範圍之外,對於知識產權則更無涉及,甚至壹些易於引起爭議的貨物也被排除於公約適用範圍之外。PICC反映的國際貿易的內容則包括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它適用於國際商事合同,即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國際服務貿易合同和國際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其次,從對人效力看。原則上講,國際條約僅對該條約的成員具有約束力,CISG在對人效力的規定上此又不盡相同:營業地在不同締約國的當事人,或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所在國不是締約國,而根據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壹締約國的法律。4PICC作為壹項國際慣例在對人效力上並無特殊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約定其合同由本通則管轄,PICC均對其適用,而不管雙方當事人是否位於不同國家,即使純粹的國內合同也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適用PICC,不過,5任何此類協議都必須遵守管轄合同的國內法的強制性規則。必須指出的是,“國際”在國內和國際立法中有不同的劃分標準,主要是營業地說與國籍說。CISG采用的是營業地說,6PICC並未明確規定這些標準,只是設想要對“國際”合同這壹概念給予盡可能廣義的解釋,7實際上是兼采營業地說與國籍說。
此外,在下列三種情況下,PICC也可適用於國際商事合同的當事人:(1)當事人未選擇任何法律管轄其合同,當事人同意其合同受“法律的壹般原則”、“商事規則”或類似的措辭所指定的規則管轄時,可適用PICC;(2)適用於合同的法律對某壹問題的相關規則無法確定時,PICC可對該問題提供解決辦法;(3)當現有國際法律文件的某壹條款的含義或對某壹問題的解釋存在爭議時,PICC可用於解釋或補充國際統壹法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