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外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高發態勢,不時有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從國外輸入。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壹些不法分子潛入緬甸從事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隨時可能潛入龍巖,給我鎮疫情防控帶來極大風險。
擴展數據:
為切實鞏固我鎮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充分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嚴厲打擊越國(邊)境、跨境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所有非法滯留緬北的方土國民,必須在指定方式如實申報後,於2021年6月底前通過正規渠道回國。犯罪分子自願回國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鎮上群眾要主動勸說滯留國外的親友,珍惜機會,如實申報。(來源:長汀論壇)
2.非法滯留在緬北的方土國民如欲申報入境,需至少提前2天填寫《滯留緬甸方土國民回國登記表》,然後通過正規渠道回國。
緬甸方土籍回返者的登記
第三,全鎮群眾應積極檢舉揭發非法出入境和非法滯留緬北的方土僑民。凡舉報方土籍人員非法出境,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獎勵500元;凡舉報非法入境方土籍人員,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每人獎勵1,000元。我鎮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進行保密,同時對任何惡意舉報或散布謠言的人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關於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指示精神,打擊中緬邊境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對從蓮橋中緬邊境非法出境人員、在境外從事網絡犯罪活動人員、目前滯留在緬北人員(以下簡稱“滯留緬北人員”)發布如下忠告:
1.本通告發布後,滯留緬北人員的家屬應與他們聯系,敦促他們盡快回國。在緬北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公安機關將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滯留在緬北的人員要認清形勢,壹定要主動入境,盡快回國。主動入境並提前報告的,可以對偷越國境罪從輕或者免除處罰;那些沒有提前報告並被調查的人將受到懲罰。
3.滯留緬北人員回國時,必須提前三天告知村幹部、駐地輔警或駐村幹部準確的入境口岸和時間,有關回國信息可由鎮政府報公安部門確認後方可入境和回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