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行使公民權利的方式
民事權利的行使是指權利人為實現其權利而實施壹定的行為。權利行使有兩種方式:事實方式和法律方式。事實方式是指權利人通過事實行為行使權利;法定是指權利人通過民事法律行為行使權利。
權利的行使應遵循以下兩個主要原則:
第壹,自由運動原則。權利的行使是權利人的自由,應當由當事人決定,其他任何人不得幹涉。
第二,正當行使和禁止濫用權利的原則。權利人應當根據權利的目的正當行使權利,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權利濫用。
第二,公民權利的內容是什麽
1.根據民事權利的內容,民事權利可以分為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和成員權。人身權是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具有人身屬性的權利;財產權是以財產利益為客體的民事權利;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專有使用智力成果或商業標誌的權利;成員權是社會團體成員基於成員身份所享有的各種權利的總和。
2.根據權利的功能,民事權利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支配是直接支配權利客體,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請求權是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權利;抗辯權是對抗請求權的權利;形成權是壹方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誌改變法律關系的權利。
3.根據可以主張權利的義務人的範圍,民事權利可以分為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絕對權是指債務人不確定,債權人不需要債務人的積極協助就可以實現的權利。相對權是債務人為特定人,債權人必須通過債務人積極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
4.根據權利之間的關系,民事權利可以分為主要權利和從屬權利。主權是兩個相互關聯的公民權利中可以獨立存在的權利;從屬權利是基於主體權利存在的權利。
三、獲得民事權利的途徑有哪些?
民事權利可以根據民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法律規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具體情況如下:
1.基於民事法律行為取得民事權利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以意思表示為要件,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的行為。如買賣、贈與、遺贈、互惠等。通過法律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大多屬於派生取得。
2.基於事實行為取得民事權利的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在實施某種行為時,主觀上沒有建立、變更、消滅某種民事法律關系,但由於法律的規定,也會造成某種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
3.根據法律規定的事件取得民事權利,是指與人的主觀意誌無關,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
4.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權利人可以通過事實途徑和法律途徑實現自己的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九條* *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