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訴訟不請律師需要註意什麽?
1,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達指定法院。
記住,不要遲到。很多地方的法官都很反感這件事。很有可能在傳票規定的時間過後,原告撤訴或者被告缺席。因此,如果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到達,壹定要給法官打電話,告訴他已經在路上了。
2、必須遵守法庭紀律。
比如手機關機或靜音,不要用手機錄音或錄像,不要未經法官允許隨意說話,不要在法庭上隨意走動。總之,法官的錘子敲下去之後,審判工作必須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壹切都要按照法官的意思去做。
3.註意庭審技巧。
作為沒有聘請律師的當事人,如果案情簡單,其實可以自己辦理庭審。關鍵是要聽從法官的指示。當法官要求陳述時,他會做的。他不要說法的時候,就不用說話了。即使對方的說法惹惱了他,也沒必要針鋒相對,因為在法庭上和對方爭論是沒有意義的。法官不僅不會記錄,還會很不爽。
當事人發言時,可以面對法官,與法官進行眼神交流。沒必要說反對對方的話,因為當事人要說服的是法官,而不是對方。另壹方面,在陳述中直接面對對方,容易引起爭吵,不利於庭審的繼續進行。
2.民事訴訟的起因是什麽?
民事訴訟的原因分為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財產權糾紛、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知識產權和競爭糾紛、勞動糾紛、人事糾紛、海事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等。,侵權責任糾紛,適用特別程序。
所謂民事案件的案由,主要是指基於民法理論對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結合目前的立案和審判實踐,將民事案件的案由分為人格權、財產權、債權、知識產權糾紛等十大類。在壹級案由下,又細分為四十三類案由作為二級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權、合同、勞動爭議、公司相關糾紛等。在第二案由下,424種案由被列為第三案由,是實踐中最常見、最廣泛使用的案由;基於司法工作指導、調查和司法統計的需要,將部分三級案由列為四級案由。
未邀請律師參加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應當註意開庭時間,遵守開庭紀律。民事案件的案由主要將民事法律關系分為四級,涵蓋範圍較廣,包括人格權糾紛、財產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權屬糾紛、合同糾紛、勞動爭議;人事糾紛、繼承、不當得利、知識產權和競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