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產權關系的,按以下標準采用差別累進制計算收費比例:
(1)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為5%,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4.2%;
(3)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的部分為4%;
(4) 654.38+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為3%;
(5)50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為2%;
(6) 1萬元至2000萬元(含2000萬元)為1.2%;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為1%;
(8)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0.5%。
以上兩項收費標準是民事訴訟案件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代理二審、發回重審或單獨再審的,代理仲裁案件的或拒絕執行、撤銷仲裁裁決的,可參照上述壹審階段收費標準收費。同壹律師事務所再次代理同壹案件不同階段審理的,可以給予優惠。如果妳同時代理反訴和反訴,反訴和反訴的費用可以按照民事案件壹審的標準收取。
涉外案件:涉外案件(含涉港澳臺案件)收費標準可參照壹審階段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執行。涉及外文法律服務的,可按上述標準的1至5倍收取。經委托人同意,律師事務所也可以參照外國或者港、黎、澳、臺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辦理類似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