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創優品被設計師舉報抄襲,具體看法如下:
壹,設計當中抄襲與借鑒僅有壹張紙厚度的界限在設計當中其實抄襲與借鑒可以說僅有壹張紙的厚度的界限,是抄襲還是借鑒,是高仿還是原創,其實只要是幹設計都知道這個道理,而這關鍵在於設計師怎麽去把控,如果說壹味地進行抄襲,並且只進行壹個改頭換面的操作後將其歸納與原創,歸納於自己的品牌,那麽這樣的行為在同行眼裏是可笑的,在名氣大了以後自然也會害怕,畢竟說到底始終不是自己的原創。
二,可以借鑒好的,但不要原封不動的抄襲沒有想法沒有原創當然,如果說壹款產品好,受人們喜歡,那麽在設計的過程當中我們自然可以選擇去借鑒這種優秀的地方,然後再加上自己的想法和理念去進行設計,那麽得出來的新事物新作品自然就是屬於自己的原創,如果說壹個作品做出來看表面是其他作品的影子甚至說是?衣裝?,看含義卻沒有含義,完全就是原封不動的進行抄襲,那這就不叫原創更不能說是借鑒了。
三,若是原創,希望名創能夠拿出實力來證明,若是抄襲那只能認栽當然,至於名創優品被設計師舉報抄襲這件事,其實如果是真的全是名創自己的品牌和產品,那麽在面對這種風浪面前就完全可以展示自己,用自己的產品和品牌以及實力去封住對方的嘴,說到底還是要有有壹個說服力,如果大家都說妳是抄襲的只有妳自己說是原創的但又拿不出證據,這就有點難以說服別人,是原創那麽請證明,是抄襲只能認栽。
綜上所述,不直到大家對此有什麽不同的看法呢?歡迎補充討論,歡迎關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