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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作家說文學上抄襲不是抄襲?

1.應該是張玲說的,文學上的臨摹不是臨摹。

2.加拿大華裔作家張玲的小說“抄襲”了壹些英文小說。筆者認為,指控者無視文學基礎知識,混淆文學概念,故指控不能成立。本文擬以近年來世界文學舞臺上幾起被控抄襲的文學作品大案為例,來區分什麽是抄襲,什麽是互文,作家的作品之間有哪些相互借鑒、影響和傳承。

壹個

抄襲是壹種竊取他人精神勞動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必須予以揭露和杜絕。但偷換了抄襲的概念,混淆了抄襲和互文的區別,把指責抄襲變成了人身攻擊的手段,應該杜絕。惡意捏造和指控抄襲往往會變成公開行為,這不僅傷害了無辜被指控的個人。

近年來,發生了幾起文學作品被指抄襲並在世界文壇引起轟動的大案。壹部是當代英國著名小說家格雷厄姆·斯威夫特的小說《最後的命令》(Last Words,獲當代英國小說最重要的獎項布克獎1996);壹本是1998年獲得布克小說獎的伊恩·麥克尤恩的小說《贖罪》(贖罪),另壹本是丹·布朗的經典暢銷小說:《達芬奇密碼》(The Da Vinci Code,2003)。三部小說因為成功而享有很大的聲譽,都被改編成了電影,但也受到了壹些人的批評。

斯威夫特慶祝獲得榮譽獎後不久,澳大利亞學者約翰·弗魯(John Frow)發表文章,指出斯威夫特的遺言在結構、情節和母題上與威廉·福克納的小說《我彌留之際》相似,斯威夫特抄襲了後者。顯然,兩部小說之間存在明顯的傳承關系:基本情節框架相同,都是在世的朋友/親人根據死者遺言將骨灰/遺體運送到指定地點,在運送過程中通過朋友/親人的回顧逐漸展開小說故事;兩部小說都用人物或地方名稱作為章節標題,都有壹章用死者的敘述者,都有壹章只有壹句話;敘事角度是隨著人物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也涉及到生者與死者的關系。

伊恩·麥克尤恩的《贖罪》也涉嫌抄襲,作者是世界文壇公認的當代最優秀的小說家之壹。2007年被改編成電影的《贖罪》獲得了2008年最佳電影獎的提名。小說描述了壹個有著文學夢想的女孩布萊歐妮·塔利斯(Briony Tallis),因為偏見和嫉妒而遭受周圍人命運的致命改變。成年後,她對自己的錯誤感到後悔,並寫了壹本書《贖罪》來鞭笞自己對至親所犯罪行的良心。作者被指控抄襲英國著名小說家露西拉·安德魯斯的自傳《沒有時間浪漫》,因為他借用了自傳中描述的治療傷口的方法,護士用三個人那麽大的木偶進行護理練習的細節,以及病人被運送到醫院時護士的感受。就連兩部作品中的女主角也有著相似的經歷:從小就有文學夢想,二戰時當過護士,後來如願成為作家。

丹·布朗的情況更復雜。《達芬奇密碼》出版後,成為20世紀以來世界上最暢銷的英文小說,但該作家兩次受到三位作家的指控,聲稱布朗侵犯了他們的版權。2005年4月,小說家路易斯·濮培德向布朗和他的出版社蘭登書屋提出上訴,指控布朗抄襲他的小說《達芬奇的遺產》( 1983)和《上帝的女兒》(上帝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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