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的當局是:
首先是法庭。公、檢、法部門調查、凍結、扣押的基本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因為公安機關、檢察院不是法官(審判機關),只有查詢權、凍結權,沒有扣款權,這其實與公、檢、法部門的職能定位密切相關。
第二,稅務機關。《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可以查詢案件嫌疑人的儲蓄存款。”第三十八條規定:“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相當於應納稅額的存款”;“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
第三,海關。《海關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可以查詢涉案單位和人員在金融機構、郵政企業的存款和匯款。”第六十壹條規定:“海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納稅款的保證金;海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由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暫停繳納的保證金中扣繳稅款。”
只有下列機構有權查詢和凍結存款:
這些部門是:公安、檢察、安全、軍事安全、監獄安全和海關走私調查局。《刑事訴訟法》還限制了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權力。同時,刑事訴訟法還賦予了安全機關、軍事保衛部門、監獄保衛部門在進行刑事偵查時與公安機關同等的權利。第四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機關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第225條規定:“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軍事保衛部門和監獄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本法有關規定。”
法院查封個人銀行賬戶的頻率是壹年,債務人簡歷完成後債權人可以繼續查封。
銀行有權查封個人賬戶嗎?銀行有權向法院申請凍結儲戶賬戶,但必須同時或在15天內提起訴訟,否則凍結不合法,可以要求解凍。
民政部門是否有權查詢個人銀行賬戶如果涉及到低保或者民政補貼的發放,民政部有權查詢當事人的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和銀行賬戶被查封有區別嗎?這是有區別的。銀行賬戶指的是會計和財務上的銀行賬戶,所以稅務可以做,銀行賬戶封存只能由法院做!
公安局有權查封銀行賬戶,帶走公司財產嗎?必須是法院,必須有正式的通知才能凍結銀行賬戶,否則銀行不會凍結。不能拿物業,只能封了封了!都是朝廷的功勞!
海關有權凍結個人銀行賬戶嗎?國家對凍結銀行存款有明確規定,主管機關不僅僅是公檢法,還有稅務、海關等其他機關。
公安執法部門有權凍結私人銀行賬戶多久?公安機關無權凍結他人的銀行賬戶。
二、公安機關無權凍結非涉案人員的賬戶或涉案財產。
3.公安機關凍結的賬戶,必須是公安機關立案後,參與辦案、偵察人員的財產。
四、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出示凍結的理由和依據,如果凍結有誤並造成損失,可以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