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如下:
(1)版權與鄰接權;
(2)商標權;
(3)地理標誌權;
(4)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專利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7)為披露過的信息專有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壹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二、知識產權的特征是什麽
知識產權的特征如下: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壹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