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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認為項目監理部的工作存在哪些問題?寫下所有解決相關問題的建議。

1.問題:委托監理合同中監理工作的服務內容和工作範圍不明確或不準確。在監管過程中,如果出現意外或其他問題,很容易引發糾紛或承擔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對策:在委托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中,應明確規定監理範圍。服務內容可以從合同管理、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監督等方面詳細闡述。或者根據項目各階段的監理工作。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生事故或其他有爭議的問題,更容易分清監理單位是否應對此負責。

2.問題:監理實施細則不詳細,照搬施工工藝和技術規範的內容,忽視監理本身的工作特點,以及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對壹些技術規範認識不足,知識匱乏,導致壹些關鍵工序監管缺失。對於超過壹定規模的風險較大的分項工程的監理,省略該分項工程的監理實施細則。

對策:對於中型及以上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以及具有壹定難度的復雜工序和超過壹定規模的危險分項工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以便更細致、更有針對性地控制工程施工。壹般要求施工單位對要編寫細則的分部分項工程先編制施工方案,再有針對性地編制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專業工程的特點、監理工作流程、監理控制目標和重點、過程的關鍵和特殊性、監理工作方法和控制措施。監理人員要不斷學習新規範,接受新技術,掌握專業範圍內常用的標準,關註技術的進步和規範的更新,及時更新專業知識,及時查找相關資料了解、研究和掌握工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培養虛心好學的好習慣,加強與同行的咨詢交流。

3.問題:監理對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的審查意見不明確、不明確;審核不仔細,對施工組織設計中不正確的內容,沒有針對性的內容,甚至是用在其他項目上的內容都是“無中生有”,還用“嚴格按此組織設施”之類的話來搪塞;審核時間超過了時間限制。

對策:首先,對於施工單位提交的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審核意見壹定要明確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即使他們認同施工組織設計,也不妨寫幾句評語,留下審查的痕跡,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壹些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如不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應寫出1、2、3等不同意的理由,並及時整改,重新報審。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提交施工組織設計供審批,並在不影響正常開工的情況下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

4.問題:(1)風險較大、工序復雜且有壹定難度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未提交專項施工方案,未得到監理認可;(二)超過壹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不得組織專家論證;(3)承包方人員以專家身份參加論證會,不被監理認可;(4)專家論證後,施工單位未根據專家意見對原方案進行優化,僅將論證報告連同原施工方案壹並提交監理人審批,監理人未予認定;(5)甚至在個別工程項目中,監理審核先通過,施工單位最後報批,最後是專家論證報告,不被監理認可;(6)大部分分部分項工程的危險性專項施工方案未經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

對策:監理單位在編制監理方案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建立分部分項工程的危險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壹定難度的復雜工序的監理方法和措施。同時,督促施工單位同步建立相關管理制度,並強調施工前必須有計劃,計劃必須提前或提前報批,且要有壹定的提前量。參與本項目建設的各方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專家論證報告對專項方案進行修改完善,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依次簽字後組織實施。在監理工程中,針對施工單位在某壹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質量通病,也可要求施工單位編制該工序或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經批準後進行施工。

5.問題:(1)施工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審核不到位;(2)未嚴格審查項目部組織結構、管理人員崗位及各部門職責分工是否能滿足項目管理需要,未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3)項目經理不到位,專職安全員空缺未標識,甚至幫助項目經理在工地例會會議紀要簽到欄填寫簽名。

對策:報審施工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有項目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文件、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監理機構不應只是接受這些文件和資料,而應審查它們是否能滿足項目管理的需要,以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如發現項目經理不到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書,要求項目經理限期到位,如項目經理仍不到位,應發出壹至二次監理工程師通知書,最後由施工單位處理。千萬不要幫施工單位“隱瞞”項目經理不到位的事實,項目經理或專業管理人員屆時也不會到位,這是主要原因之壹。監理單位不知情的,承擔連帶責任。專職安全員的到位人數應符合建設部的規定。經常會遇到施工單位只報了幾份“C”證,或者服務單位是其他企業的,監理機構要對其進行認定,督促其及時整改。項目中特種作業的內容總是隨著項目的進展而變化,特種作業人員也總是進進出出。監理機構對工程中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采取備案制。進入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應報監理機構備案。監督人員應註意抽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書,並做好記錄。這項工作是動態的,不能停留在施工單位開工前向監理機構報備壹批資質證書復印件就“萬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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