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離婚了,當事人處理的很好,很冷靜。水脈自稱吃瓜人,卻支持咪蒙:婚姻中壹個人成長太快,快得另壹個人根本追不上。漸漸地,兩個人無法同病相憐。
沒錯。
然後水湄把咪蒙比作陳世美,把老公比作秦香蓮,為陳世美辯護:妳好好學習,十年如壹日,天天向上。妳老婆只會燒火做飯,最大的功勞就是生了個兒子。妳,做第壹,看到了不壹樣的世界,有了不壹樣的人生目標。妳老婆蓬頭垢面的沖過來說,財產要分壹半,財富歸* * *。水梅忍不住大叫:“為什麽?”
根據法律,親愛的。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壹)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2)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明確即使婚姻是空殼公司,簽合同的時候也要認。如果妳們有債務要壹起償還,自然會分享財富。
以成長、創業、育兒為賣點的水梅,應該不是無知,而是真的認為自己的觀點超出了壹般大眾,生活淩駕於法律規範之上。當壹個人認為自己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時候,就會膨脹到無限大。當然,這樣的人眼裏只有自己,只有自己的努力才是努力,其他人都是來占便宜的無能小人。面對小人,捍衛自己的財富當然是最重要的。即使有法律限制,我相信他們也會用各種手段隱瞞轉移財產。我只是在想,他們什麽時候會去天堂?
說實話,塵世的塵埃都留不住他們。這是他們在東海捕龜九天的方式。雖然他們不會幫新疆支教,更不會說馬歌為國捐軀,但在他們心中,他們確實是站在了精神的制高點。世界對他們來說不再是球形,世界是壹架上下不相連的梯子。他們可以接受普通人的犧牲,卻無法忍受和普通人在壹起。沒什麽。沒有共同目標,沒有共同目標,沒有共同目標,只是分開。妳爬妳的梯子,我遊我的湖,我們各走各的路。但是,妳怎麽能假設自己的路在漲,別人在跌呢?妳的努力是有價值的,別人的努力是沒有價值的?綜上所述,水梅完全否定了對婚姻家庭的貢獻。咪蒙說:沒有上進心的人,最好不要輕易結婚。恕我直言,他們才是不應該結婚,甚至不能有任何親密關系的人。
咪蒙的文章《老公配不上我》中提到:以前老公在我眼裏很耀眼,但這幾年我在工作上很努力,成長的很快。現在,我負責壹個40多人的團隊;而他負責的是壹個四人團隊——在吃雞的遊戲中。他壹直混日子,還覺得壹個月拿3000塊錢是受寵若驚,挺穩定的...我們完全沒有話題,唯壹能聊的就是孩子和貓...
水脈嘲諷眼光短淺的秦香蓮:當妳在不斷進取的時候,妳的眼光已經不壹樣了。當妳成為狀元,參與朝政,天天為湘鄂情的三百萬災民擔憂。下班回家,黃臉婆慌慌張張的告訴妳,我兒子今天發燒37.5度,天要塌了。
這不是很明顯嗎,如果咪蒙說的是真的。那時候妳肯定是喜歡我的,今天妳還會時不時的八卦。壹方從頭到尾盡了家庭義務,另壹方漸漸變得挑剔。壹方不管妳怎麽改變都像以前壹樣對待妳,另壹方不管妳怎麽包容都覺得不舒服。不講理的是妳,不是他們。不是他們不適合結婚,而是婚姻已經不能滿足妳了。不僅這段婚姻不適合妳,下壹段婚姻也不適合妳。妳野心勃勃,想讓勝者為王。還不如被妳甩了,像妳壹樣冷血,容不得任何的懶惰和不上進,容不得妳的不理智。妳要知道國王是不見國王的。思來想去,只有做壹個單身皇後,努力坐上皇位,雇傭壹群朝臣,天天召見孩子,同情父母。哪裏需要老公?妳,沒人值得。
沒關系,不說再見就開心。這兩個又便宜又好。輕視對方,成為壹個無能的小人。先不說人的價值在於賺多少錢,按有用與否來劃分人真的合適嗎?以前有用,現在沒用了。是否應該更換?父母也會老,孩子長大了也不壹定能幫上忙。因為血緣無法替代,那妳替代沒用的老公嗎?那只是寬容。如果妳繼續堅持這種想法,妳是無法和任何人相處的。真心奉勸,人在高處還好,心態在高處,不能高處不勝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