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滿16周歲且領取本人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以在酒店開房登機並取得鑰匙或房卡;
2、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獨自在酒店開房登記預約,需有成年人陪同並出示有效身份證件;
3、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
4、用人單位不得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錄用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年滿16周歲的法律權利與義務:
1、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的未成年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2、教育權利:有權利接受義務教育,並可根據個人意願選擇繼續升學或接受其他形式的教育;
3、勞動就業:在不影響學業的前提下,可以從事輕度勞動,但不得從事危險性、有害性勞動;
4、刑事責任:對於犯罪行為,16周歲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但會根據其年齡和犯罪情節適用特定的刑事政策;
5、婚姻自主: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不能結婚;
6、財產管理:可以擁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但涉及重大財產處分時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7、知識產權:有權創作和享有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可以依法獲得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
8、繼承權:有權依法繼承遺產。
綜上所述,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在酒店開房登記並取得鑰匙或房卡,但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需有成年人陪同並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旅館接待旅客住宿時必須查驗身份證件並按規定登記,而用人單位也不得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錄用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據: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