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波大學生就業補貼政策: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含非全日制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青年人才。
範圍對象:
在寧波市的市本級和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部省屬行政事業單位、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單位(包括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駐甬部隊等,須在寧波市內稅務登記註冊)工作和靈活就業的人才。
申報條件:
1、自2022年7月25日起,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書(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
2、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指在甬繳納社保),引進後在甬累計繳納社保滿6個月。
3、在寧波大市範圍內購買家庭唯壹住房。
申報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報表》。
2、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初次申報需提供)。
3、學歷證明(首次辦理時需提供)。
企業代為申報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報表》。其中,高校畢業生在同壹法人代表企業之間或同壹集團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間流動就業的(視作同壹家企業就業),需提供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的股權關系證明;高校畢業生在兼並重組或合並分立企業(視作同壹家企業)就業的,需提供企業工商註銷或變更證明。
高校畢業生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派遣外包的,需提供派遣外包協議復印件、用工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加蓋派遣外包企業和用工企業公章的申報人員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