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的項目不同收費金額也不同。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司法廳關於調整和規範公證機構服務收費的通知》(浙價服〔2018〕14號)附件的規定寧波公證處收費。
1、證明婚姻、收養、監護、出國留學、出國勞務等有身份關系的協議(合同)。
每件5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元。 當事人申請辦理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提存公證的,不再另行收費。
2、證明以上第1點以外的其他合同(協議)。
①按標的額累進計費:50萬元(含)以下部分0.2%;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0.15%;500萬元至5000萬元(含)部分0.1%;5000萬元至1億元(含)部分0.05%;超過1億元部分0.01%。
②無明確標的額的,每件不超過1000元。
3、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提存公證 按合同(協議)標準執行。
4、出具執行證書 按不超過申請執行標的額的0.3%收取。
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
①個人普通住宅按每平方米70元,農村的農民自有住宅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
②非普通住宅(例如別墅、高檔住宅、商業用房、工業用房)及其他標的按標的額累進計費:20萬元以下(含20萬)部分1%;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0.8%;5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0.6%;2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0.5%。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0.4%;超過1000萬元部分0.1% 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確認遺贈效力的,減半計收。
6、證明、確認遺囑:
①老人首次辦理:70歲(含)至80歲600元,80歲(含)以上免費。
②其余每件1200元。 錄音、錄像、刻錄光盤、沖洗照片不再收費。
7、證明委托、聲明、保證等其他單方法律行為。
每件200–4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的400-800元。 融資聲明保證按2、合同(協議)標準減半收取。
8、涉及政府有關部門的現場監督類公證。
每人每小時500-800元。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起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
9、證明事實收養、撫養、認領親子。
每件800元。
10、證明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親屬關系、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屬實或者相符,證明文書的副本、影印本等與原本相符。
自然人每件2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每件500元。
1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選票、查無檔案記載、資格、資信、證書、執照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或文。
自然人每件12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每件240元。
12、涉外公證。要求同時證明該公證書的譯文與原文相符:
每件50元。
13、公證書證詞翻譯費:
英語翻譯每件80元,其他語種翻譯每件160元。被證明文件的翻譯費另計。
14、保全證據:
①非外出保全:1000元每小時,不足壹小時按照壹小時計費。
②外出保全:2小時內計費2000-3000元;超過2小時的每增加壹小時增加1000元,不足壹小時按照壹小時計費,含往返程時間。
③疑難復雜的協商收費。
15、上門服務費:
市內每次300-1000元,市外協商收費。
16、代辦認證:
每件30-50元。
17、法律意見書:
協商收費。
18、公證法律顧問:
協商收費。
19、委托收集證據:
每件1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