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住房安全責任合同示範第壹條
為切實貫徹巴東縣安委會會議精神,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落實農房建設安全管理。按照鎮人民* * *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村委會專門與樓房使用單位簽訂了這份安全責任狀,實行監督管理,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壹、責任對象
村支部兩委負責人是第壹責任人,樓棟業主是直接責任人。
二、村委會的職責
1,嚴抓建築安全審查,嚴禁審批“三材”材料和向違章建築用戶供電設施;審核建築使用人的建築安全施工申請,簽訂建築安全責任狀並報鎮安監辦備案。
2、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相關知識的宣傳,落實建設工地安全員。明確職責,在房屋施工中,要組織建築使用者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做好記錄。
3.嚴格選址建房用地,不要在山體滑坡或建房可能誘發滑坡的地方建房。
4.監督建築使用者的現場施工、電線設施、爆破材料的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定期檢查,及時指出安全隱患,責令改正並做好記錄。
5.村委會應加強日常監管。接到建築物所有人險情報告的,必須在1小時內趕赴現場組織搶險,協調處理相關事宜並及時報告。
第三,建設戶的責任
1,樓房住戶必須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進行安全防護,寫出樓房安全施工申請書,報村委會批準。
2.建築地址不能選在滑坡或災害危險區,建築不能選在因施工、采石、挖土可能誘發災害的地方。
3.建築房屋時,建築業主應有具體的防護措施,聘請有施工管理經驗的人參與建築,並明確壹名現場監督人員全天進行安全管理,並向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4.嚴格按照東橋口鎮建築安全告知書的要求進行施工。
5.服從村委會的管理。壹旦發生事故,第壹時間向村委會報告,並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應急救援,配合村委會處理善後事宜,維護社會穩定。
6、與承包商簽訂書面合同和安全生產合同,原則上為施工人員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本責任狀壹式三份,村委會壹份,樓房業主壹份,鎮公所壹份。
村民委員會大樓住戶
簽名:簽名:
年月日
建築安全通知
農村住房安全責任合同範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在我磚混結構房屋建築工程合同執行過程中,為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壹、甲方的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工程合同中的相關安全要求。
2.檢查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
二、乙方的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工程合同中的相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和“安全必須管生產”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配備專職和* * *安全檢查員,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活動。同時計劃、安排和檢查生產和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項目經理派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傭的民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必須垂直到底,壹環不漏,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工程承包方是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
4.乙方應隨時采取壹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受到任何非法、違法、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5.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悉並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操作。施工現場發生特種作業無證作業的,承包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人員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
8.應定期檢查所有施工工具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和設備,並保存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以確保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違約責任
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壹切安全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會壹份,小溪塔街道開發區城建部門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月日月日。
農村住房安全責任合同示範第三條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農村農民住房建設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雙方經協商,就安全生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簽訂如下責任書:
壹、甲方: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把農村農民住宅的安全生產列為農村管理的主要內容之壹。
2.制定和完善本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檢查乙方農民建房安全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乙方限期認真整改達到要求。
4.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二。乙方:
1.嚴格落實和執行鎮* * *關於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行使監督管理職責。
2.將建築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村重要議事日程,召開壹次以上建築安全生產會議,研究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應對相關問題做出決定並形成會議紀要,會議形成的所有預防措施必須嚴格執行。
3.村建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實到位,並定期檢查督促。
4.建立健全本村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確定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5.負責監督本村村民建房過程中的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是否完備。
6.負責本村村民住宅建設單位的流動人口管理。
7.監督建築物使用人不得占用街道,影響村莊交通秩序和村莊環境衛生。
8.監督業主與承包商簽訂正式協議。
9.監督工人工資及時發放,不得拖欠工資。
10.監督承包商嚴格遵守有關食品衛生的法律法規,杜絕食物中毒。
11.由本村村民提出申請並經批準後負責房屋裝修的管理。
12.實施安全獎懲考核,將安全生產績效作為村幹部年終考核的內容。
1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報告事故及其調查處理情況。
甲方:乙方:簽字: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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