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法學院(原江西大學法律學系)始建於1980年,並於1982年招收首屆法學專業本科生,是全國高校中較早設立的法學院(系)。辦學三十年來,教學、科研成績斐然,為我國法制戰線輸送了大量高質量人才,為我國及江西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學院下設法律學系、法律碩士(JM)教育中心、法學研究所。此外,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江西省立法研究中心依托我院設立。學院設有法學和知識產權法兩個本科專業,其中,法學專業為江西省品牌專業。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3門課程被評為江西省優質課程。學院擁有社會治理與法治系統工程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以及在職人員以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法學壹級學科為江西省“十二五”重點學科。 學院教學嚴謹,學風濃郁,教學質量優良,在2012年《中國大學評價》排名榜中,南昌大學法學院法學學科綜合評價為A級,在國內514所開設法學專業的院校中排名45位。畢業生考取研究生比率歷年在35%左右,司法考試壹次性通過率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為進壹步適應我國法制建設對高質量人才的需求,學院不斷加強教學改革,以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為目標,積極探索高校與實務部門聯合培養及國內與國外聯合培養的模式,提高學生的法學實踐能力、拓展學生的國際視野。不斷優化課程體系,增加案例教學、摸擬法庭等實踐教學課程,推行法律診所課程,采用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教學方法,促進學生的法律思維和法律推理能力的培養,全面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
學院遵循青年學生的成長特點,堅持高品位、突出專業特色,積極培育學院文化,利用學生課余時間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其中法制前沿(法學學術講座)、法觀天下(法制沙龍)、辯壇爭鋒(控辯大賽、摸擬法庭)、法行天下(普法實踐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文藝晚會)等活動在校內外具有壹定的影響,形成了獨具學院特色的校園品牌活動。這些活動的有效開展,使學生第壹課堂與第二課堂相互銜接、相互促進,培育了良好的院風和學風,提高了學生的綜合素質。20世紀以來學生在國家級以上的競賽活動中屢獲佳績,如多人次在全國英語競賽中獲獎;2010年在第八屆JESSUP國際法模擬法庭全國選拔賽中獲二等獎;在2011年國際電子談判大賽中我院6名學生進入前10名,壹名位居榜首。
為激勵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學院在法學校友的大力支持下設立了“東莞學子法學獎學金”和“‘愛在四方’助學金”,獎勵和資助優秀學生和貧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