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補償方案和標準都不壹樣,以大同市為例:
根據《關於古城西街街道寧馨社區內武定街(原大北街)209號樓、龍寶樓、新營後街 17號院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四、征收補償方式
(壹)貨幣補償
被征收人的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平方米單價由評估確定的市場平均平方米單價、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和每平方米提前搬遷獎勵三部分構成。
該區域涉征住宅樓房房屋評估確定的市場平均平方米單價和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合計為:2000年以後(含2000年)建造的40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造的3900元/平方米;1989年以前建造的3800元/平方米。
建造年代以市建委竣工備案時間或者以相關管理部門認定竣工時間或大同日報公示時間為準。
選擇貨幣補償的提前搬遷獎勵按第六條第二款執行。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在購買二手住房時,對該被征收人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產權部門的相關政策減免相關稅費。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從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支取貨幣補償款。若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三個月內政府未能支付的,逾期時間按臨時安置補償費標準進行補償。
營業性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
被征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征壹補壹,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被征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單位產等房屋的公產部分,原則上由被征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歸被征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選擇政府建設安置區的,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執行。
(1)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內補貼價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內成本價以小換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給予成本價加政府限價不超20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給予20平方米政府限價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政府市場價結算。
(三)選擇住宅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永樂苑B區、泰興園、平城街東北角、盛澤花園、禦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
1.政府建設安置區結算價格為:
永樂苑B區(現房):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壹還壹”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平方米;市場價按3400/平方米結算。
泰興園(現房)、平城街東北角(現房)、盛澤花園(準現房):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壹還壹”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1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800/平方米;市場價按3600/平方米結算。
2.禦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分類結算價格:
禦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壹還壹”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8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8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3600元/平方米;每戶給予10平方米政府回購價格4900元/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5500元/平方米執行。
禦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配建優質中學、小學)房屋交付時間:2020年11月底
選擇其他安置區的,按所選區域安置區分類結算價格。
上述各類區域安置房的物業管理費按所在小區收費標準執行。
(四)營業性商鋪補償方式
原則上按“征壹補壹,以舊換新”進行補償;選擇同泉路安置區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1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
(五)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準)為主,也可在政府提供區域內調換。
(六)選擇禦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的住戶,可在本區內預定車位,每戶限定1個車位,按政府確定的價格進行結算。
(七)偏房及其它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同認定,價格補償執行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
擴展資料
《關於古城西街街道寧馨社區內武定街(原大北街)209號樓、龍寶樓、新營後街 17號院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壹)搬遷費用
被征收的房屋不足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征收的房屋超過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搬遷費用按壹次支付。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征收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且被征收人選擇期房進行安置的,若被征收房屋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臨時安置補償按600元/月補償;若被征收房屋面積超出60平方米,臨時安置補償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選擇禦東開源街南側(高鐵站西)商品住宅區的(不包括其他安置區),非因被征收人原因延長過渡期限的,按《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自逾期之月起按照二倍(200%)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