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其他服務業的納稅人應按如下規定繳納地方稅費:
壹、營業稅
以提供其他服務業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營業額,依5%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以繳納的營業稅稅款為依據計算繳納,市區適用稅率為7%,縣城或鎮區的適用稅率為5%。
三、教育費附加
以繳納的營業稅稅款為依據,依征收率3%計算繳納。
四、堤圍防護費
在堤圍受益範圍內,按營業收入總額為計費依據,具體征收標準如下:
梅州大堤:按1.3‰的費率計算征收;
梅州西堤(程江堤):按1.3‰的費率計算征收;
五華河、琴江河堤圍:按1.3‰ 的費率計算征 收;
寧江堤圍:按1‰-1.3‰的費率計算征收。
五、企業所得稅
企業或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別按如下辦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1)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業戶采取查帳計征辦法納稅,適用稅率為33%,但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暫減按18%稅率計算繳納;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暫減按27%稅率計算繳納。
(2)帳冊不健全、不能正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業戶采取核定征收率的辦法納稅。
六、個人所得稅
(1)企業、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應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以每月收入額減除800元(我省為1000元)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於外籍納稅人和我國公民在境外取得的工資、薪金按規定減除800元費用後再減除3200元的附加減除費用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見附件):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分別按如下辦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①能正 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業戶,采取查帳計征辦法納稅,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五級 超額累進稅率。
②帳冊不健全、不能正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業戶采取核定征收率的辦法納稅。
(3)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4)企業、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支付給為其提供勞務的個人的報酬應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按次計算納稅,每次收入額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收入額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 30%、40%的三級超額累進稅率。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比例稅率計算繳納。
七、印花稅
凡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書立、領受(包括在境外書立、境內使用)稅目稅率表列舉憑證的各方,都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壹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稅目稅率表見附件)。
八、房產稅或城市房地產稅房產稅(適用於國內企業、單位和個人),自有自用房產每年按房產原值減除30%後的余值,依1.2%稅率計算繳納;出租房產按租金收入依12%稅率計算繳納。城市房地產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自有自用房產每年按房產原值減除30%後的余值,依1.2%稅率計算繳納;出租房產按租金收入依18%稅率計算繳納。
九、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依不同的定額按年計算繳納:
梅縣、梅江:市區規劃區範圍內3元/m2,
其它1元/m2;
興寧:城區1類1.8元/m2,2類1.5元/m2,
3類1.2元/m2,農村:1.2元/m2;
五華:全縣1元/m2;
大埔:城區1.2元/m2,農村:1類1.2元/m2,
2類1元/m2,3類0.8元/m2;
蕉嶺、平遠、豐順:城區1類1.2元/m2,
2類1元/m2,郊區、鄉村0.8元/m2。
十、車船使用稅或車船使用牌照稅擁有車船的企業和個人分別按車船的種類依規定的稅額計算繳納,納稅時間定於每年1月1日—12月31日。